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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产保险的损失补偿方式主要有四种:不同方式所计算的保险赔偿金额的结果是各不相同的,因此,在合同中必须明确规定采用哪一种赔偿方式。 比例责任赔...
财产保险的损失补偿方式主要有四种:不同方式所计算的保险赔偿金额的结果是各不相同的,因此,在合同中必须明确规定采用哪一种赔偿方式。比例责任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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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产保险的损失补偿方式主要有四种:不同方式所计算的保险赔偿金额的结果是各不相同的,因此,在合同中必须明确规定采用哪一种赔偿方式。 比例责任赔偿方式 比例责任赔偿方式是指以保险金额与出险时保险标的实际价值的比例来计算赔偿金额,即赔偿不仅取决于损失金额,而且取决于保险金额与保险价值的比例。计算公式为:赔偿金额=损失金额x(保险金额/实际价值)。 第一危险责任赔偿方式 又称第一损失责任赔偿方式,是指在保险金额的限底内按实际损失赔偿。计算公式为:赔偿金额-损失金额。 限额责任赔偿方式 该种赔偿方式主要用于农作物保险之中,一般双方预先规定一个固定的额度作为被保险人取得收益的标准,被保险人实际收益到不到规定额度,视为发生保险事故,保险人赔偿实际收益额与标准额度之间的差额;反之,实际收益达到或超过规定额度的,视为未发生保险事故,保险人不承担赔偿责任。计算公式为:赔偿金额=限额责任-实际收获。 免责限度赔偿方式 对一些保险标的的损失,参考它的自然损耗,规定一个最小限度,损失额不超过这个限度,保险人不承担赔偿责任,这一限度又称为免赔额。其又分为相对免责限度赔偿和绝对免责限度赔偿。
财产保险的损失补偿方式主要有四种:不同方式所计算的保险赔偿金额的结果是各不相同的,因此,在合同中必须明确规定采用哪一种赔偿方式。 比例责任赔偿方式 比例责任赔偿方式是指以保险金额与出险时保险标的实际价值的比例来计算赔偿金额,即赔偿不仅取决于损失金额,而且取决于保险金额与保险价值的比例。计算公式为:赔偿金额=损失金额x(保险金额/实际价值)。 第一危险责任赔偿方式 又称第一损失责任赔偿方式,是指在保险金额的限底内按实际损失赔偿。计算公式为:赔偿金额-损失金额。 限额责任赔偿方式 该种赔偿方式主要用于农作物保险之中,一般双方预先规定一个固定的额度作为被保险人取得收益的标准,被保险人实际收益到不到规定额度,视为发生保险事故,保险人赔偿实际收益额与标准额度之间的差额;反之,实际收益达到或超过规定额度的,视为未发生保险事故,保险人不承担赔偿责任。计算公式为:赔偿金额=限额责任-实际收获。 免责限度赔偿方式 对一些保险标的的损失,参考它的自然损耗,规定一个最小限度,损失额不超过这个限度,保险人不承担赔偿责任,这一限度又称为免赔额。其又分为相对免责限度赔偿和绝对免责限度赔偿。
财产损失的赔偿方式: 1、罚款、罚金、追缴、没收财产或者违反国家规定征收财物、摊派费用的赔偿。 对于罚款、罚金、追缴、没收财产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财产权的,或者违反国家规定,征收财物、摊派费用的行为,属于物之失去控制,与之相适应的最好赔偿是返还财产。 2、查封、扣压、冻结财产造成的赔偿。 查封、扣压、冻结财产的,应当解除对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应当返还财产损坏的,能够恢复原状的恢复原状,不能恢复原状的,国家承担赔偿责任,按照损害程度给付相应的赔偿金。 3、财产已经拍卖的赔偿。 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对财产实行违法强制措施后,如果对财产已经进行了拍卖,原物已经不存在或已为他人所有,恢复原状已不可能,便应给予金钱赔偿。对已拍卖财产的赔偿,国家赔偿法规定是给付拍卖所得价款。 4、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的损害赔偿。 国家赔偿法规定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造成损害的,赔偿停产停业期间必要的经常性费用开支。所谓“必要的经常性”的费用开支是指企业、商店、公民等停产停业期间用于维持其生存的基本开支。 5、财产权其他损害赔偿。 国家赔偿法规定,对财产权造成损害的,按照直接损失给予赔偿。所谓“直接损失”,是指因遭受不法侵害而使现有财产的必然减少或消灭。其次,除直接损失外,可预期利益、间接损失都是相对人未实际取得的利益,不能排除意外情况的发生是无法实际取得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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