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1、当事人可以结合本人的实际情况(如户口所在地的发展前景、当事人的户口性质、就读学校所在地的户籍准入政策等方面),选择户口是否随迁至就读的学...
小学入学时间规定:根据往年小学入学政策,结合市区实际情况,学生较少的地区应招收六岁儿童,确保六岁三个月的儿童全部入学;学生较多的个别地区,经...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关于大学生和户口迁移的问题是这样的:根据现在的规定,每一个考上大学的学生都可以在入学之初将自己的户口由家庭所在地迁移到学校所在地。这个户口迁移是自愿的,学生可以选择迁,也可以选择不迁。当学业期满之后,户口在学校的学生,要么根据学校的“派遣”,落户到就业单位所在地;要么处于待业状态,户口打回原籍。
滁州二符小学,户口不在,只要符合就读条件,如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该学区工作或居住,可以上学。《义务教育法》第十二条适龄儿童、少年免试入学。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在户籍所在地学校就近入学。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在非户籍所在地工作或者居住的适龄儿童、少年,在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工作或者居住地接受义务教育的,当地人民政府应当为其提供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条件。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军人子女接受义务教育予以保障。
学生入学需要的证件,可以参照如下: 1、监护人(家长)的身份证、户口本(居住证)、孩子的《出生医学证明》、社保卡、防疫接种证等(具体参看《贵州省中小学生学籍信息化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第10条的规定); 2、具体可以参看对口学校的招生简章或者带上上述证件,咨询对口学校的负责人,以对方的答复为准。《贵州省中小学生学籍信息化管理实施细则(试行)》(黔教基发〔2014〕90号):第十条学生初次办理入学注册的,由学校负责按教育部下发的“学籍信息采集表”采集学生的公安户籍信息,核准无误后,将录入的学生学籍信息上传“系统”,通过“系统”获得学籍号。无户籍学生办理学籍时,需家长提供户籍所在地户籍管理机关或社区出具的无户证明、接种证、保健手册、居住证等相关手续,由学校审核后报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审批,通过“系统”获得临时学籍号。学生办理户籍后,将其身份证号等信息在“系统”中进行变更,由教育部下发正式学籍号。进城务工随迁子女初次入学时,家长或其监护人须提供《居民户口簿》原件、当地公安机关办理的居住证原件及相关证明等。由学校审核后报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审批,通过“系统”获得由教育部下发正式学籍号。高中阶段学生“高中学业水平考试考籍号”在“系统”中为“学籍辅号”。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2,465人已浏览
106人已浏览
1,083人已浏览
1,761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