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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时女方不愿意那么反抗了么?男方使用暴力了么?强奸罪,是指违背妇女意志,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行与妇女发生性交的行为,或者故意与不满...
1、强奸罪客观上必须具有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使妇女处于不能反抗、不敢反抗、不知反抗状态或利用妇女处于不知、无法反抗的状态而乘机实行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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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刑事诉讼法》第四十八条的规定,凡是可以用于证明案件事实的材料,都是证据。例如:犯罪嫌疑人的遗落物(物证)、精液、毛发,等等。一【证据的价值】作为证据,最重要的就是能够说明问题,能够印证某一事实的存在性,与客观事件的发生
1、客体要件: 若对象是幼女,则犯罪客体是幼女的性的绝对不可侵犯的权利;若对象是妇女,其犯罪客体是妇女享有的拒绝与其合法配偶以外的其他男子发生性关系的权利。 2、客观方面: (1)强奸罪客观上必须具有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使妇女处于不能反抗、不敢反抗、不知反抗状态或利用妇女处于不知、无法反抗的状态而乘机实行奸淫的行为。 (2)须违背妇女意志。认定是否违背妇女意志,也不能以被害妇女作风好坏来划分。如果行为人使用暴力或者胁迫手段强行与生活作风不好的妇女发生性行为的,仍应以强奸罪论处。 3、主体要件: 根据《刑法》规定,构成本罪的主体是特定主体,即只有男性构成本罪。 4、主观方面: 本罪在主观方面必为故意,并以强奸为目的,即行为人追求的是与被害人非法强行发生性行为。
很遗憾!作为律师和你的老乡,只能对你说遗憾!我所知道的专业知识告诉我,你是不能向公安机关告发他强奸的,因为按照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就不列出这个解释的具体内容了,以免对你造成更大的伤害!)你这种情况是比较特殊的,但是是不能以强奸罪定罪处罚的。现在如果已经离开他了,就好好的去过你自己的生活吧!以上意见,供参考!以上意见,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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