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在实践中,用人单位拿到工伤认定书后,对工伤认定无异议的,可以向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劳动能力鉴定。但是,如果工伤认定书丢失了怎么办?人力资源...
工伤认定书丢了,到用人单位工伤保险统筹地区人社局补办。 一般情况下,人社局的工伤认定决定书会保存五十年,工伤职工的工伤认定决定书丢失,不影响...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丢了工伤认定书的补办: 工伤职工可持身份证或者由用人单位携带公章,到人社局工伤保险科申请调取原件,并对原件进行复印,再由该部门在工伤认定书的复印件上盖章即可。 法律上规定,工伤认定结束后,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将工伤认定的有关资料至少保存二十年。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工伤认定决定书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发放。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的工伤认定申请,应当在15日内作出。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17条的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用人单位未按前述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及其近亲属可以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专业的法律意见需查阅相关的材料、了解情况后才可出具。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80人已浏览
231人已浏览
224人已浏览
378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