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交通罚款逾期不缴的,需要缴纳额外的滞纳金。每逾期一天就要收一天的滞纳金,违章滞纳金的算法是违章罚款的3%,但是滞纳金最高不会超过罚款的金额。...
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加处罚款总额不得超出罚款数额。 按照我国《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到期不缴纳罚款...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交通罚款逾期不缴纳的加处罚款3%*注意: 1、遇到法律问题应委托专业律师处理。未建立正式委托关系之前的律师解答,均不得作为自行处理实际案件的依据。 2、非专业人士严禁擅自以法律条文或者法学专业文章作为实际案件的处理依据。 3、如自行处理法律问题,后果自负。
1、交通罚款逾期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加收的罚款不应当超过原定罚款数额。根据规定,当事人应当自收到罚款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超过十五日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一百零八条当事人应当自收到罚款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对行人、乘车人和非机动车驾驶人的罚款,当事人无异议的,可以当场予以收缴罚款。罚款应当开具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罚款收据;不出具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罚款收据的,当事人有权拒绝缴纳罚款。 第一百零九条当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可以采取下列措施: (一)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 (二)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1、交通罚款逾期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加收的罚款不应当超过原定罚款数额。根据规定,当事人应当自收到罚款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超过十五日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一百零八条当事人应当自收到罚款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 对行人、乘车人和非机动车驾驶人的罚款,当事人无异议的,可以当场予以收缴罚款。 罚款应当开具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罚款收据;不出具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罚款收据的,当事人有权拒绝缴纳罚款。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97人已浏览
280人已浏览
110人已浏览
376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