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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机构应当向客户充分提示网络支付业务的潜在风险,及时揭示不法分子新型作案手段,对客户进行必要的安全教育,并对高风险业务在操作前、操作中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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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流动性风险。近年来,“第三方支付加基金类”的产品不断涌现,比如余额宝,但当中也蕴藏着期限错配的风险,也蕴藏着货币市场波动,出现投资者大量赎回的风险。二是信用风险。由于网上刷信誉,改评价的行为仍然存在,网络数据的真实性、可靠性受到影响。此外,部门互联网平台缺乏长期数据积累,风险计量模式的科学性也需要验证。因此,在互联网金融领域,信息不对称仍然存在。活跃的P2P平台超过数百家,发生了部分平台卷款跑路的风险事件。第三是声誉风险。一些互联网机构使用所谓的预期高收入来吸引消费者并推出高收入。事实上,也有风险产品,但它们不如实暴露风险,甚至误导消费者。第四是信息泄露风险。互联网金融的一大基础,是在大数据基础上进行数据挖掘和分析,对客户行为进行分析,但同时也对客户信息和交易记录的保护提出了巨大的挑战。一些交易平台并未建立保护客户信息的完善机制。第五是技术安全风险,即IT系统安全风险。由于互联网金融依托的是计算机网络,网络系统自身的缺陷,管理漏洞,计算机病毒,黑客攻击等都会引起技术安全风险。
公司重组与并购指在企业竞争中,一部分企业因为某些原因无法继续正常运行,考虑到员工等各方面利益,按照一定的程序进行的企业兼并和股权转让,从而实现企业的变型,达到企业重组的目的。法律规定的一般程序有如下几方面: 1、被兼并企业进行清产核资,清理债权债务,搞好产权界定; 2、兼并双方共同提出可行性报告,征求被兼并企业债权银行意见并征得主要债权人同意。股份制公司必须通过董事会或股东会形成决议; 3、就兼并的有关事宜,通过召开职代会征求双方企业职工的意见; 4、兼并双方就兼并的形式和资产债权债务担保的处置办法及职工的安置方案等兼并基本内容进行协商,达成兼并意向性协议。
具体措施可包括:1。减少财政建设支出,限制地区政府基础设施和公益项目建设;2。对相关政府部门负责人进行行政问责和过程审计;3。上级财政部门托管,给予适当的财政援助;4。协调相关金融机构延长债务,减轻短期偿债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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