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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实践中,经常表现为既组织又运送的行为,对此如何定罪,我们认为如果组织和运送的是同一批偷越国(边)境者,按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罪定罪处罚...
1、客体要件。 本罪所侵害的客体是国家有关出入国(边)境的管理制度。行为对象是除己之外的他人。 2、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非法运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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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体要件。本罪侵害的客体是国家出入国(边境)国境的管理制度。行为对象是除了自己以外的别人。他人既可能是中国人,也可能是外国人一个人,两个人,三个以上的人,但不包括行为者自己。行为者在运送他人越国(边境)时,必然越国(边境),但其行为应被主行为吸收,不构成独立的越国(边境)盗窃罪,运送他人越国(边境)边境罪论处,不实行数罪和惩罚,行为者组织后运送被组织者越国(边境)边境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非法运送他人偷越国(边境)的行为。违法是指违反出入境(边境)国境的管理法规,例如《公民出境入境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入境出境管理法》、国务院批准公安部的《中国公民私事交易香港地区或澳门地区暂行管理办法》、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和公安部的《关于非法越境台湾人员的处理意见》等。如果没有违反法律规定,运输符合条件的出入境者,不构成本罪。此外,虽然违反了相关法规,但以不正当的方式运送不是越国(边境)的人,也不能构成本罪。所谓运送,是指以车,船,航空器等交通工具或其他方法如徒步带领,将越境的违法犯罪分子偷运送出或接入国(边)境的行为。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即年满16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无论是中国人还是外国人。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方面必须出于故意,即明知他人企图偷越国(边)境而仍决意予以运送。过失不能构成本罪。如果不知是偷越国(边)境的人员而运送其出入国(边)境的,则不构成本罪。其动机多种多样,如营利、迷恋女色、妨碍情面、威胁等,但动机如何,不影响本罪的成立。
客体要件。本罪侵害的客体是国家出入国(边境)国境的管理制度。行为对象是除了自己以外的别人。他人既可能是中国人,也可能是外国人一个人,两个人,三个以上的人,但不包括行为者自己。行为者在运送他人越国(边境)时,必然越国(边境),但其行为应被主行为吸收,不构成独立的越国(边境)盗窃罪,运送他人越国(边境)边境罪论处,不实行数罪和惩罚,行为者组织后运送被组织者越国(边境)边境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非法运送他人偷越国(边境)的行为。违法是指违反出入境(边境)国境的管理法规,例如《公民出境入境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入境出境管理法》、国务院批准公安部的《中国公民私事交易香港地区或澳门地区暂行管理办法》、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和公安部的《关于非法越境台湾人员的处理意见》等。如果没有违反法律规定,运输符合条件的出入境者,不构成本罪。此外,虽然违反了相关法规,但以不正当的方式运送不是越国(边境)的人,也不能构成本罪。所谓运送,是指以车,船,航空器等交通工具或其他方法如徒步带领,将越境的违法犯罪分子偷运送出或接入国(边)境的行为。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即年满16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无论是中国人还是外国人。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方面必须出于故意,即明知他人企图偷越国(边)境而仍决意予以运送。过失不能构成本罪。如果不知是偷越国(边)境的人员而运送其出入国(边)境的,则不构成本罪。其动机多种多样,如营利、迷恋女色、妨碍情面、威胁等,但动机如何,不影响本罪的成立。
符合下列要求的,可以确定构成运送他人偷越国(边)境罪: 本罪主体为一般主体; 主观方面只能是出于故意; 3、侵权对象是国家出入境(边境)管理制度; 客观上存在非法运送他人偷越国(边境)境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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