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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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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劳动仲裁法院起诉状的请求项目可以等于或少于仲裁请求的项目,但不能多于仲裁请求的项目。 2、特别请你注意:对仲裁裁决服裁的部分在诉讼中也要作为诉讼请求。否则判决书就不可能判决,而一旦起诉后仲裁裁决书失去了效力,你服裁的部分也不能得到执行。
1、您好,常规劳动案件赔偿项目包括未签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经济补偿金或违法辞退的经济赔偿金、补缴社保、拖欠工资、加班费用等。赔偿数额与是否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工作年限、个人工资等有重要关系。 2、请问是否签订了劳动合同,是否缴纳社保,工作多长时间? 3.申请经济补偿的原因是什么? 4.
规定如下: 1、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应当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束。 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主任批准,可以延期并书面通知当事人,但是延长期限不得超过十五日。有下列情形的,仲裁期限按照下列规定计算: (1)申请人需要补正材料的,仲裁委员会收到仲裁申请的时间从材料补正之日起计算; (2)增加、变更仲裁申请的,仲裁期限从受理增加、变更仲裁申请之日起重新计算; (3)仲裁申请和反申请合并处理的,仲裁期限从受理反申请之日起重新计算; (4)案件移送管辖的,仲裁期限从接受移送之日起计算; (5)中止审理期间不计入仲裁期限内; (6)有法律、法规规定应当另行计算的其他情形的。 2、由于近年来劳动仲裁案件较多,仲裁员人手不足等问题,导致经常会出现超出审判期限的情形。 劳动仲裁委逾期未作出仲裁裁决的,法律规定当事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但司法实践中,法院对于这种情况的案件仍有可能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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