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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第十七条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
如果罪名成立,应当按强奸罪和故意杀人罪定罪量刑,但因17岁还是未成年人,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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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第六十八条第二款规定,犯罪后自首又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应当减轻或免除处罚。 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规定,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10年以上有期徒刑,这里存在三个量刑幅度,显而易见,10年以上有期徒刑应是故意杀人罪的法定最低刑,同时法律也并未禁止减轻处罚可以跳过中间的刑罚幅度,因此,在具有法定减轻处罚的情节时,应当在法定最低刑以下一格判处刑罚,否则,不得任意突破法定的刑种和刑度
你可以到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这两个孩子家长承担赔偿责任!就刑事部分而言,17岁的孩子可能要被追究刑事责任,会有侦查机关即公安机关会找你作询问笔录。之后应该就没你的事了,对于赔偿我建议你到法院起诉。不过个人建议你这钱也不多,还是算了,毕竟是孩子做的,可能要被判刑,自己认倒霉的了,打法院起诉也耗时费力
17岁的人具有完全刑事责任能力,应当对故意杀人承担刑事责任,但由于属于未成年且进行了自首,应当在故意杀人或者过失杀人的量刑基础上从轻或减轻处罚。十八岁以下的未成年人不适用死刑,所以十七岁的犯罪嫌疑人可能判无期或者十几年有期徒刑。 《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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