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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要求退出公司如何处理 《公司法》第七十五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
一般来说公司的股东是不会轻易退股的,那要是有股东想要退股应该怎么办呢? 股东退股分为两种情况,一是单个股东退股,通过股权转让的方式由其他新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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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来说公司的股东是不会轻易退股的,那要是有股东想要退股应该怎么办呢? 股东退股分为两种情况,一是单个股东退股,通过股权转让的方式由其他新股东接受其股权,在这种情形下,不需要进行清算,由退出方和新股东双方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即可。二是全体股东退股,意味着公司解散。公司解散,需要成立清算组队公司进行清算,具体流程如下: 1)依法成立清算组、 2)清算组接管公司、 3)清理公司资产、 4)核定公司债务、 5)通知或公告债权人申报债权、进行债权登记、 6)处理与清算与公司未了结的业务,收取公司债权、 7)参与公司的诉讼活动、 8)处理公司财产、 9)清偿债务、1 0)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资产清单、1 1)制定清算方案、1 2)确认并实施清算方案、1 3)提交清算报告、1 4)办理注销登记。
《公司法》第七十二条第二款规定,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股东退出公司的方式有: 1、转让本人股权; 2、对公司决议提出异议,请求公司回购股权; 3、公司解散后退出。根据《公司法》第七十四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 (一)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本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 (二)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 (三)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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