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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不缴纳社会保险费,劳动者辞职,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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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者以用人单位未缴纳社保为由提出解除劳动关系,可以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标准为工作1年支付1个月工资。 劳动者还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该用人单位支付11个月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并且,可以要求该用人单位补缴社保。 《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第八十二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你可以主张以下权利: 1、如果工作期间未替你交社保,可以要求补缴工作期间未依法缴纳的社会保险,即补缴入职至今的社保或给予现金补偿, 2、以单位侵犯劳动权益等过错被迫离职,可以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金,按照你工作年限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超过半年算一年,不满半年算半个月工资。 3、以单位侵犯劳动权益等过错被迫离职,还可以要求赔偿你们失业金损失,即根据工作年限按照武汉月最低工资标准的70%领取。 4、如果工作期间未休年休假还可以要求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按照日工资标准的300%支付等等,尽快委托律师收集证据申请劳动仲裁
可以要求单位出示解除劳动合同的理由,如果单位是没有正当理由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您可以要求单位支付双倍的经济补偿金,约2个月工资。同时单位依法具有缴纳社保的义务,您可以要求单位补缴社保,鉴于上述分析,建议您:您可以先与单位协商补偿以及补缴社保的事宜,如果协商不成,可以持相关的证据材料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者到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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