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1、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的意思是第三人不知道真实情况时,合同双方当事人之间的约定,对第三人不发生法律效力。例如抵押动产时,未办理抵押登记,不得...
1、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的意思是第三人不知道真实情况时,合同双方当事人之间的约定,对第三人不发生法律效力。例如抵押动产时,未办理抵押登记,不得...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1、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的意思是第三人不知道真实情况时,合同双方当事人之间的约定,对第三人不发生法律效力。例如抵押动产时,未办理抵押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2、《民法典》第四百零三条 以动产抵押的,抵押权自抵押合同生效时设立;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2006年12月,李某在石某处赊账购买化肥。后李某偿还了部分欠款,但仍有5781元未付。该款石某催要,李某于2007年9月6日给石某出具借据一张,内容为:今借到石某现金5781元,借款时间四个月。约定的还款期限到后,李某未还款。经过催要,仍未还,于是于2008年11月20日,石某将李某及“女方”告到库尔勒垦区法院,要求两人归还5781元欠款。法庭上,李某拿出了2008年5月14日李某夫妻经库尔勒垦区法院调解的离婚协议,双方当时约定,债务8000元(其中含欠石某的5781元)由妻子刘某负担。法院审理认为,李某拖欠石某化肥款5781元,有其出具的借据证实。该款系李某在婚姻存续期间所欠,依法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由两人共同偿还。两人在法院离婚时,虽然对家庭债务的承担问题达成了协议,并明确约定由女方承担偿还责任,但根据法律规定,该约定仅能约束协议双方,不能对抗协议以外的第三人。石某作为债权人有权向两人主张权利。李某归还后,有权根据协议向原妻追偿。因此,李某的抗辩理由不成立,法院不予采纳。石某的请求有事实和法律依据,法院予以支持。12月17日,法院作出判决:李某、刘某于判决生效后10日内偿还石某的化肥款5781元。
法律上的“不得对抗第三人”,通俗的讲是指某项法律关系,只在双方当事人之间有效,对当事人之外的人没有法律拘束力。第三人可以作出否定双方之间法律关系的行为,而且该行为具有法律效力。 一个法律行为,在效力上说可以简单分为有效与无效。而无效还可以分为绝对无效和相对无效。 所谓绝对无效,即无论对于任何人,一个法律行为都是无效的,不产生法律效力。而相对无效,则是对某些人有效,对有些人无效。所谓对抗第三人,就是指即使是对第三人来说,法律行为也是成立并且合法有效的。“不对抗第三人”,即是在一般情况下是有效的,但是面对特定的第三人的主张下,则法律行为无效。 “不对抗善意第三人”是民法常见的规定,比如夫妻见财产约定不对抗善意第三人,未经登记公示的抵押权设立不对抗善意第三人等等。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96人已浏览
977人已浏览
612人已浏览
478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