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根据新交通法第五十四条对货车超载的规定,如下:机动车载物不得超过机动车行驶证上核定的载质量,装载长度、宽度不得超出车厢,并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如超限程度百分率小于5的,属于轻微超限,执法人员将不登记,不卸货、不赔偿、不处罚,教育放行; 超限百分率大于等于5小于等于20的,属较轻超限...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机动车载物不得超过机动车行驶证上核定的载质量,装载长度、宽度不得超出车厢,并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重型、中型载货汽车,半挂车载物,高度从地面起不得超过4米,载运集装箱的车辆不得超过4.2米; (二)其他载货的机动车载物,高度从地面起不得超过2.5米; (三)摩托车载物,高度从地面起不得超过1.5米,长度不得超出车身0.2米。两轮摩托车载物宽度左右各不得超出车把0.15米;三轮摩托车载物宽度不得超过车身。 载客汽车除车身外部的行李架和内置的行李箱外,不得载货。载客汽车行李架载货,从车顶起高度不得超过0.5米,从地面起高度不得超过4米。 另外,各个省市对这个标准也有所区别,最好找找所在省的实施条例。
不处罚、不赔偿如超限程度百分率小于5的;超限百分率大于等于20的,将强制卸货,按规定缴公路补偿费,并处按超限严重程度处罚,建议交警扣分处理货运机动车超过核定载货质量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超过核定载货质量百分之三十或违反规定载客的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属于轻微超限,执法人员将不登记,教育放行;超限百分率大于等于5小于等于20的,属较轻超限,执法人员将进行登记,并要求当事人自行卸货分载,按标准缴纳公路补偿费,不处罚,不扣分,警告教育,不卸货
2018年4、2米蓝牌照卡车未取消资格证书。对于总质量4、5吨及以下的普通货运车辆持有人,无需办理道路运输证和资格证,只需有经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批准的行驶证和驾驶证即可。未在此范围内(总质量4、5吨及以下)的货车,仍需办理道路运输证及从业资格证书。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351人已浏览
762人已浏览
169人已浏览
332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