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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未超过防卫限度的,不构成犯罪,不需要承担刑事责任。 2、《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十条 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
1、未超过防卫限度的,不构成犯罪,不需要承担刑事责任。 2、《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十条 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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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刑法》第二十条规定:“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对正在进行的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 所以您这种情况不犯法。
1.首先,对于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的正当防卫将对方打成重伤或死亡的不算防卫过当,不知你是否符合这种情况;2.其次,针对已经结束的犯罪行为进行反击的不是正当防卫,造成对方死亡可能涉嫌故意杀人或故意伤害致死;3.对于未结束的犯罪行为的正当防卫造成对方死亡的,可能是防卫过当,也可能是故意杀人,需要对具体案情做详细的分析,建议及时来电咨询
正当防卫是指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给不法侵害人造成一定损害的防卫行为。 正当防卫打死人,如果没有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不属于违法行为。 另外,我国刑法规定,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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