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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成年肖像权隐私权的维权:被侵权人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侵权责任。侵权人应停止对未成年隐私权、肖像权的侵害、积极消除恶劣影响、对未成年赔礼道歉、...
(1)增强自我保护意识,保管好自己的信件、曰记等包含有个人秘密的物品,平时不要轻易向他人透露自己及家人的秘密,以防止他人将这些秘密泄露出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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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披露未成年人的个人隐私。 对未成年人的信件、日记、电子邮件,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隐匿、毁弃;除因追查犯罪的需要,由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依法进行检查,或者对无行为能力的未成年人的信件、日记、电子邮件由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代为开拆、查阅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开拆、查阅。 侵犯未成年人隐私,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保护未成年人的相关规定法律有:《劳动法》第十五条:规定禁止用人单位招用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 文艺、体育和特种工艺单位招用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必须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履行好审批手续,并保障其接受教育的权利,这是我国劳动法对未成年人就劳动保障的特别保护规定。 《未成年人保护法》第四十九条:企业事业组织个体工商户非法招用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的,由劳动部门责令改正,处以罚款; 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主管部门吊销营业执照。这是我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对用人单位使用未成年人的处罚,用以保护未成年人的利益。 《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三条:未成年人享有生存权、发展权、受保护权、参与权等权利,国家根据未成年人身心发展特点给予特殊、优先保护,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根据2012年修正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对未成年人的个人隐私保护包括: (一)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披露未成年人的个人隐私。 (二)对未成年人的信件、日记、电子邮件,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隐匿、毁弃。 (三)除因追查犯罪的需要,由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依法进行检查,或者对无行为能力的未成年人的信件、日记、电子邮件由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代为开拆、查阅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开拆、查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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