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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老公已经丧失劳动能力,本着有利于小孩成长的角度考虑,离异后小孩应归您抚养。...
(一)夫妻离婚,孩子扶养,协商解决。(二)协商不成,由法院判决。(三)根据《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应该本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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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法》第二十一条规定:“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即有权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主体,包括“未成年子女”和“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二十条指出:“婚姻法第二十一条规定的‘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是指尚在校接受高中及其以下学历教育,或者丧失或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等非因主观原因而无法维持正常生活的成年子女。”《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12条同样指出:“尚未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母又有给付能力的,仍应负担必要的抚育费: (1)丧失劳动能力或虽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但其收入不足以维持生活的; (2)尚在校就读的; (3)确无独立生活能力和条件。”《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二十一条规定:“婚姻法第二十一条所称‘抚养费’,包括子女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按实际情况,如果父母本身已经没有独立生活能力,就不需要承担子女的抚养义务了。
(一)夫妻离婚,孩子扶养,协商解决。(二)协商不成,由法院判决。(三)根据《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应该本着对孩子有利于健康成长为孩子最大利益。其中夫妻中有一方丧失生育能力了,可以考虑让孩子与其共同生活一个重要条件。还要考虑其它条件,才能判决孩子与父或者母共同生活。
一、丧失劳动能力的判定依据4.1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条件XXX各种中枢神经系统疾病或周围神经肌肉疾病等,经治疗后遗有下列情况之一者: (1)单肢瘫,肌力2级以下(含2级)。 (2)两肢或三肢瘫,肌力3级以下(含3级)。 (3)双手或双足全肌瘫,肌力2级以下(含2级)。 (4)完全性(感觉性或混合性)失语。 (5)非肢体瘫的中度运动障碍。XXX长期重度呼吸困难。XXX心功能长期在Ⅲ级以上。左室疾患左室射血分数≤50%。XXX恶性室性心动过速经治疗无效。XXX各种难以治愈的严重贫血,经治疗后血红蛋白长期低于6克/分升以下(含6克/分升)者。XXX全胃切除或全结肠切除或小肠切除3/4。XXX慢性重度肝功能损害。XXX不可逆转的慢性肾功能衰竭期。XXX各种代谢性或内分泌疾病、结缔组织疾病或自身免疫性疾病所导致心、脑、肾、肺、肝等一个以上主要脏器严重合并症,功能不全失代偿期。XXX0各种恶性肿瘤(含血液肿瘤)经综合治疗、放疗、化疗无效或术后复发。XXX1一眼有光感或无光感,另眼矫正视力<0.2或视野半径≤20度。XXX2双眼矫正视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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