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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交强险中的第三者,是指交强险之被保险人对之负有损害赔偿责任之人。《条例》第3条规定:“第三者的范围为被保险人、车上人员以外的受害人。”第...
根据我对什么是交强险和第三方责任险这种问题的了解,我认为首先从险种的性质上来看,交强险则属于国家强制性险种,是不以盈利为目的的,所以他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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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本车以外的其他人或物,或者其他车辆,均属于第三者。 原文是这样描述:第三条本条例所称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是指由保险公司对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在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的强制性责任保险。
如果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第三方损失的,只要是经过交警部门认定负有事故责任的话(不论具体责任比例),都需要跟据具体的总损失,先按照交强险的规定额度(直接财物损失2000元,人员受伤治疗费用1万元,死亡伤残11万元)内进行全额赔付。 若交强险额度不能完全覆盖责任赔偿,超出的不足部分再按照责任比例由责任方各自承担。
根据《交强险条例》的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道路上行驶的机动车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都应当投保交强险,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未按照规定投保交强险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有权扣留机动车,通知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依照规定投保,并处应缴纳的保险费的2倍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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