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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是再婚,只要领了结婚证,再婚的妻子有权继承丈夫的遗产;如果没有结婚证,“妻子”无权继承;村里的房子,如果还是母亲或父亲的名字,应是父母的夫妻共同财产。如果公公是在儿子之前去世的,房子的一半是公公的遗产,去世的儿子应有对父亲遗产的继承权,儿子和母亲、其他兄弟姐妹、父亲去世时还在世的爷爷奶奶共同继承房子的那一半;之后儿子去世的,房子中儿子应继承的份额是他的遗产,如果是他再婚后继承的,他应继承份额的一半是他的遗产,另一半是再婚妻子的:这种情况下,女方要求继承村里的房子是可以的,但份额很少。如果父亲是在儿子之后去世的,女方无权要求继承,但儿子的子女有权继承他父亲应得的份额,这是代位继承。是农村户口还是城市户口,不影响继承农村房产了。
如果女方家也是农村居民,女方家庭应该分有田地承包。另外,对于未迁入设区的市转为非农户口的,且在新落户的地方未获得承包地的男方,原村集体是否可以收回承包地,法律并无明确规定。 但个人认为,作为农户有权获得承包地,原村集体在你在新居住地未获得承包地的情况,收回你原有承包地侵犯你获得承包地的权利,应为不合法。
只要当事人符合户口所在地的分户条件,离婚后双方就可以分户,与女儿是否一起居住,是无关的: 1、分户条件:当事人年满18周岁、经济独立、并有单独的门牌号等; 2、当事人可以带上本人的户口本、身份证、分户协议书等,具体咨询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工作人员,以对方的答复为准。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的规定,分户需满足以下条件: 1、本人成年且经济独立; 2、夫妻之间、未成年子女之间与父母之间不分户; 3、不与户主居住在一处,拥有单独住房且有明确的门、户、牌住址; 4、乡、村、组同意分户的证明。二、如确实需要分户,手续可以参照如下办理: 1、乡村组同意分户的三级证明,证明上需加盖公章,加签经办人姓名; 2、以本人名义提出分户申请,并提供本人签名的分户申请书; 3、本人的房屋产权证明(农村建房审批表或房产证); 4、到民政部门申请房屋明确的门、户、牌住址; 5、由原户主与当事人各自带上本人的身份证、户口本、上述证明及资料,共同去户口所在地的辖区派出所,根据工作人员的提示,办理分户手续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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