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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机构宣告注册商标无效,最快需要一年半的时间,情况特殊一点的,可以适当延长,不能超过两年,做出商标无效的决定后,要用书面文件形式通知到当事...
1.依据我同商标法的规定,当事人对注册商标无效宣告有异议的,应该在收到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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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常的商标无效宣告答辩时间是三十天,申请商标,商标评审员应该在收到申请的九个月之内做出裁定,如果当事人对商标裁定不服的应该在三十天之内向人民法院进行起诉。超过规定的诉讼时效,人民法院不进行受理案件。
二、注册商标无效宣告的类型 (一)商标局依职权进行无效宣告(绝对理由),当事人可以向商评委申请复审。 (二)商评委依绝对理由的无效宣告:主体不限,期限不限 (三)商评委依相对理由的无效宣告:在先权利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在争议商标注册之日起五年内提出,驰名商标恶意注册的,不受五年期限的限制。 商标无效的绝对理由包括:已经注册的商标,如果不具备可视性、显著性和合法性的,可以被宣告无效。另外,“以欺骗手段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注册”,也属于商标无效的理由。 商标无效的相对理由包括:构成商标权相对无效的原因是商标权同在先取得的权利或其他合法权益相冲突。主要包括:因与他人在先权利冲突而无效;因侵犯他人驰名商标权而无效;因抢注他人未注册商标而无效;因违反代理或代表的规定而无效。 三、注册商标无效宣告申请流程
1、商标无效宣告一般需要一年半至两年的时间。 2、商标局做出宣告注册商标无效的决定,应当书面通知当事人。当事人对商标局的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商标评审委员会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九个月内做出决定,并书面通知当事人。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当事人对商标评审委员会的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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