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罚金与减刑是没有关系的,【适用条件与限度】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
积极缴纳罚金这是认罪悔罪的表现。《刑法》第七十八条规定: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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减刑不一定要交罚金。 按照法律规定减刑分为两种,一是确有悔改表现的,可以减刑。二是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应当减刑。 首先说的是第一种情形,确有有悔改表现,可以减刑。在实际中如何界定有悔改表现?第一个要件就是认罪悔罪,服从判决。罚金是附加刑,是判决的一部分。如果认罪服法,就必须履行附加刑,也就是罚金。如果有能力交纳罚金而不执行的,就不能认定为服从判决,悔改表现当然就说不上了,因此就不能减刑。在实际操作中,会根据服刑人员本身的表现,结合经济状况进行综合评定。如果有能力交罚金而不交的,那是不能减刑,确实没有能力的,可以酌情减刑。 第二种情形,是有重大立功表现,应当减刑的。法律条文上在这里和第一种情形用了两个不同的词,可以减刑,也就是可以减也可以不减,而应当减刑,就是只要符合条件,就得减刑。因此,如果是重大立功表现,即使没交罚金,也会减刑的。
既然判决书已经明确规定了退赔和罚金,两者在法律上的效力是一样的,无论先交罚金还是退赔都必须在强制执行前进行,从实际操作情况来说,肯定先退赔毕竟要先行赔付给原告,法律中有优先执行原则,罚金对于案件的执行和结束影响不大,如资金紧张可以先行赔付,而罚金可以延后但必须在法律规定的时间内进行,不然有强制执行的危险。我国《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减刑、假释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中对此规定如下: 第二条:罪犯积极执行财产刑和履行附带民事赔偿义务的,可视为有认罪悔罪表现,在减刑、假释时可以从宽掌握;确有执行、履行能力而不执行、不履行的,在减刑、假释时应当从严掌握。而且还会默认为你不服法,是不会减刑的,无力交纳的需要相关证明。可以酌情减少或者免除。
罚款也就是所谓附加刑.以广东为例.在犯人提请假释或者减刑.就牵涉到奖励和罚款的问题.1.如果他是三无人员(无通信.无汇款.无接见)这个情况可以不用交钱.但减刑的时候会减少一个月. 2.如果他交了附加刑4000之中的百分之多少.也可以减刑.不过会少减一个月.(比如他是最后一次减刑.只有3个月这样子.就不必交完罚款.交500左右.也能把余刑3个月减完.) 3.一分钱不交.也可以减.但需要户口所在地打证明.证明没履行附加刑的能力. 4.一分钱不交而且也没出示监狱交纳罚金按比例是什么监狱要求交纳罚款怎么办qot;明监狱交纳罚金按比例是什么监狱要求交纳罚款怎么办qot;不能减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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