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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诉变更孩子抚养权到对方户口所在地或经常居住地的法院。 第二十一条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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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民事诉讼法》关于民事纠纷管辖的规定一般采用原告就被告的原则,即由被告住所地法院管辖,即原告应当向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但是如果被告住所地(户口所在地)与经常居住地(离开户口所在地到起诉时已经连续住了一年以上的地方)不一致的由被告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离婚子女抚养纠纷的管辖权也适用于民事纠纷的管辖权。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下列民事诉讼;原告居住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一)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居住的人提起的身份关系诉讼;(二)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身份关系诉讼;(三)对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人提起的诉讼;对被监禁人提起的诉讼;
1、你可以起诉离婚并要求小孩的抚养权,但最终法院会不会把孩子判决给你,要看你们双方抚养孩子哪一方更有利于孩子健康成长。处理的总原则是: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出发,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妥善处理 2、起诉前要考虑好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的方案,很多时候双方为了抚养孩子会在财产方面做些让步。 由此可见,在起诉离婚中,双方争论的焦点往往在子女抚养权的归属上面。实践中,起诉离婚子女抚养权的归属要按照一定原则处理,两周岁以内的孩子,应该由女方抚养,男方承担抚养费。而对于两周岁以上的孩子,双方都可以主张抚养权,总的原则是有利于子女健康成长。
夫妻离婚后,孩子的监护权属于一方,如果想变更监护权,如何确定管辖法院?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第十条进一步规定,不服指定监护或者变更监护关系的案件,由被监护人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因此,变更监护权案件的管辖法院应当是被监护人住所地人民法院。判定儿童监护权的归属,是基于有利于保护儿童利益的原则,如果出现不利于儿童健康成长的情况,童的抚养关系。因此,离婚后,子女抚养关系可以改变,但必须符合法律规定。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应当另行起诉。离婚后,一方要求改变子女抚养关系,或者子女有识别能力时,主动提出与另一方共同生活时,应当另行起诉。离婚后,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请求不涉及原离婚案件,不是对原离婚案件子女抚养问题的判决和调解协议的纠正,而是处理原离婚案件当时不存在的子女抚养的新情况。因此,应该作为新案件另行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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