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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名商标:是指具有较高市场声誉和商业价值,为相关公众所熟知,并依法被认定的注册商标。著名商标,一般是由省级工商局(包括部分市级工商局)认定。...
一、著名商标申请省著名商标申请企业应提交以下材料: 1、填写《XX省著名商标认定申请表》 2、主体资格证明; 3、申请认定商标的《商标注册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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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名商标申请流程具体如下:一、初步判断对于那些基本符合条件、有较大可能性获得认定的企业,指陈其进行申请的优势和难点,并为其提供申请的初步方案。二、申报材料准备 1、申请书; 2、商标注册证原件和复印件; 3、使用该商标的商品销售量及销售区域的证明材料; 4、使用该商标的商品进行宣传及广告发布情况; 5、使用该商标的商品近三年的主要经济指标; 6、消费者及用户的评价或反映情况。三、正式申报 1、采取行政认定的,代理企业及时将有关材料逐级上报到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 2、司法认定的,代理企业及时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并同时递交认定驰名商标的有关证明材料。四、需要时间 1、准备:3-5月,依照认定办法和往年申报要求,搜集证据,整理材料。 2、申请:6-7月,向所在地区县工商分局提出著名商标认定申请,由市行业协会出具北京市著名商标推荐表。 3、推荐:8月,区县工商分局向市工商局推荐,并组织相关调查、论证,征询有关地区、部门、行业组织和社会团体的意见,作出认定或者不予认定的决定。 4、受理:9月,市工商局受理认定申请书,截止日期为9月30日。 5、评定:2月-5月,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组织评审、认定工作; 5月,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发布官方文件,并通过媒体向社会公告。五、有效期著名商标的有效期为三年,自公告之日起计算。有效期满前三个月或因特殊原因在有效期满后三个月内,著名商标所有人可以申请复核认定。对符合条件,予以复核认定并公告。
如果确实不是有名的话,申请是有一定的困难的。具体是向当地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认定“著名商标”。商标权利人依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副省级计划单列市的人大或者人民政府制定的《著名商标认定和保护条例》向当地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认定“著名商标”,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依法对满足条件的商标认定为“著名商标”的行政程序。全国各地对认定著名商标的条件各不相同,但一般都要求企业的经济效益和经济规模在当地行业内处于领先地位。企业的商标如果被认定为著名商标,不仅企业的商标专用权可以在当地受到高于普通商标的保护,而且也预示着企业经营状况良好和产品质量优异,对企业提高产品在市场上的竞争力有极大的促进作用.(一)申请认定省著名商标应具备的条件1、该商标为国内注册商标,且商标注册人住所在本省、地区境内;2、使用该商标的商品市场覆盖面和占有率在省内同行业中位居前列;3、使用该商标商品近三年来的销售额、利税或者出口创汇额等主要经济指标在省内同行业中领先;4、该商标在相关公众中具有较高的认知程度,并能注重对该商标的广告宣传;5、出口商品的商标应当在主要出口国(地区)注册,使用该商标的商品销售量较大或者销售地区广泛;6、使用该商标的商品质量达到国际标准或者国内外先进标准,有明确的修理、更换、退货方式,消费者投诉率低;7、未发生过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行为,具有较强的商标自我保护意识和严格的商标使用管理制度;8、未发生过其他违反商标法律、法规、规章的行为。(二)申请认定省著名商标需提交的材料1、申报材料目录;2、关于申请认定江苏省著名商标的报告;4、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加盖印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5、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加盖印章的国内《商标注册证》复印件及该商标转让、变更、续展等证明文件的复印件;6、国外《商标注册证》复印件或申请注册书件复印件;7、该商标专用权受到损害的情况及采取的措施(假冒侵权、投诉举报、行政处罚、司法判决等证据);8、使用该商标商品或服务近三年来的主要经济指标报表;9、行业协会、统计或经济主管部门出具的主要经济指标排名情况的证明文件;10、使用该商标的商品或服务销售区域的销售凭证复印件;11、广告发布媒体及费用凭证复印件;12、企业及使用该商标的商品或服务市场信誉与获奖情况;13、执行产品标准的证明材料;14、驰名商标、著名商标或知名商标认定证书复印件;15、企业商标管理情况资料。
所谓著名商标是指具有较高市场声誉和商业价值,为相关公众所熟知,并依法被认定的注册商标。申请著名商标的好处 1.经认定的著名商标所指的商品视为知名商品。 2.自公告之日起,著名商标所有人、使用人可以在其核定使用的商品及其包装、装潢、说明书、业务函件、广告宣传、展览以及其它业务活动中使用“***省著名商标”字样。 3.在著名商标所指商品的同类商品中,他人不得实施下列行为:①将与著名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文字、图形、字母、数字、三维标志和颜色组合,以及上述要素的组合作为商品名称、包装、装潢使用或者作为未注册商标使用,且可能造成相关公众误认的;②使用著名商标所指商品特有的或者与其近似的名称、包装、装潢,且可能造成相关公众误认的。 4.在与著名商标所指商品不相同或者不相类似的商品上,将与著名商标相同或者相近似的文字、图形、字母、数字、三维标志和颜色组合以及上述要素的组合作为商品名称、包装、装潢使用或者作为未注册商标使用,且可能造成相关公众误认的,著名商标所有人、使用人可以请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予以制止。 5.他人将与著名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文字作为企业名称、字号使用,并可能对著名商标的权益造成损害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不予登记。但是,企业名称、字号登记在先的除外。 商标维权不用愁--《反不正当竞争法中》对知名商品的保护中特别指出:禁止他人擅自使用其特有的名称、包装和装潢。凡获得省著名商标认定的,本市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可依据职能,对被认定的商标扩大保护到企业字号,即禁止他人在相同或相关行业内将著名商标用作企业字号。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日常的市场检查中,将著名商标列为重点,开展经常性的专项执法活动。 7.做大品牌打造市场---“著名商标”有益于企业扩大商标的社会知名度和市场影响力。许多著名商标企业纷纷通过申请“著名商标”来推动企业制定实施商标发展战略。同时,被认定为“著名商标”,给企业争创中国“驰名商标”创造了有利的条件。著名商标的认定机构是省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认定标准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去衡量和界定:(一)该商标注册已满三年且自注册之日起连续三年依法使用(高新技术商品商标和民营企业使用商标注册满一年),商标权属无争议。(二)该商标为省内相关公众广为知晓并享有较高信誉,近三年的广告宣传有一定的连续性和较广泛的地域范围,并在省内主要媒体有一定的广告投入。(三)该商标所指商品或服务近三年的经济指标,包括年销售量、营业收入、净利润、税收和市场占有率在全省同行业或同类商品或服务中居领先地位。(四)该商标所指商品的销售区域,以省内销售为主的,其销售覆盖面至少应有九个以上市、州;以省外销售为主的,至少应有五个以上省、直辖市、自治区;以出口为主的,年出口额至少在300万美元以上,且在2个以上国家或地区进行了商标注册。(五)该商标申请人拥有良好的商业信誉,企业有商标管理机构和管理制度,近三年未发生过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以及其他严重违法经营行为;(六)该商标所指的商品或服务在省内同类商品或服务中质量优良,信誉度高,市场前景良好。自著名商标被认定之日起,他人将与该著名商标相同或相近似的文字作为企业名称一部分使用,且可能引起公众误认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不予核准登记该企业名称;已经登记的,著名商标注册人可以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两年内,请求工商机关予以撤销该企业名称。著名商标产品质量要求:产品质量要达到双优,公司质量、环境、安全管理达到国际标准,通过国家权威机构认证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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