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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第九十五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交通事故损害赔偿争议的期限为10日。调解达成协议的,公安机关交通管...
交通部门开具调解结案的证明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六条经调解达成协议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当场制作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书,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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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好处理,本案是多人伤亡案件,你们间的协议中,第一项没法得到保障,误工费、护理费以及其他由保险公司赔付的部分,因有人死亡,交强险部分,死者得到大头,你的部分没法保障。如果有商业险部分,又会因你的弃权,车主无法得到赔付。 本协议有很大问题,如果车主对保险理赔部分可以自行承担的话,伤者的赔偿部分可以先行处理。调解结案。 综上为我作为一名交通事故专业律师的建议,是否采纳,请自行把握。
1、介绍交通事故的基本情况; 2、宣读交通事故认定书; 3、分析当事人过错导致交通事故的客观事实,对其进行教育; 4、根据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的当事人责任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的规定,确定当事人承担的损害赔偿责任; 5、计算人身损害赔偿和财产损失总额,划分各当事人分担的数额。造成人身损害的,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的赔偿项目和标准计算。修复费用、折价赔偿费用按照实际价值计算,当事人对实际价值有争议的,由当事人委托具有资格的评估机构进行财产损失评估; 6、确定赔偿方式。 对交通意外事故造成损害的,按公平、合理、自愿的原则进行调解。
1、损害赔偿的调解期限为三十日,公安机关认为必要时可以延长十五日。对交通事故致伤的,调解从治疗终结或者定残之日起开始;对交通事故致死的,调解从规定的办理丧葬事宜时间结束之日起开始;对交通事故仅造成财产损失的,调解从确定损失之日起开始。2、经调解达成协议的,公安机关应当制作调解书,由当事人和有关人员、调解人签名,加盖公安机关印章后即行生效。公安机关应当将调解书分别送交当事人和有关人员。3、调解期满后未达成协议的,公安机关应当制作调解终结书,由调解人签名,加盖公安机关印章,分别送交当事人和有关人员。4、经调解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任何一方不履行的,公安机关不再调解,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综上可知,交通事故调解一般是需要事故双方当事人向交警部门提出书面申请,而这个申请的开始时间是收到交通事故认定书之日起十日内,如果交警部门进行调解的话,需要在十日内作出调解的结果。为您整理本篇文章,希望能对您带来一些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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