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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出生,已经上户口的三胎,现在还罚款。《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四十一条不符合本法第十八条规定生育子女的公民,应当依法缴纳社会抚养费。未在规定的期限内足额缴纳应当缴纳的社会抚养费的,自欠缴之日起,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加收滞纳金;仍不缴纳的,由作出征收决定的计划生育行政部门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1、2021年三胎已开放,不会罚款。 2、2021年中共中央政治局5月31日召开会议,听取“十四五”时期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重大政策举措汇报,审议《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决定》,提出进一步优化生育政策,实施一对夫妻可以生育三个子女政策及配套支持措施。
需要罚款。不符合法律规定生育子女的,按照以下规定计征社会抚养费: (一)不符合规定再生育 第一个子女的,按计征基数的6倍至8倍征收。 (二)未履行婚姻登记手续生育 第一个子女的,按计征基数的3倍至4倍征收。符合婚姻登记条件,在生育后3个月内补办婚姻登记手续的,免征社会抚养费。 (三)有配偶者与他人生育 第一个子女的,按计征基数的9倍至10倍征收。 (四)符合再生育的规定条件和间隔时间但未经批准生育的,按计征基数的1倍征收。符合再生育的规定条件但未到间隔时间生育的,按计征基数的2倍征收。 (五)不符合规定再生育 第二个以上子女的,逐胎加倍征收社会抚养费。不符合规定生育子女,一方是农村人口,另一方是城镇人口的,以城镇人口所在市上一年人均可支配收入为标准计征社会抚养费。《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 第四十一条不符合本法 第十八条规定生育子女的公民,应当依法缴纳社会抚养费。未在规定的期限内足额缴纳应当缴纳的社会抚养费的,自欠缴之日起,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加收滞纳金;仍不缴纳的,由作出征收决定的计划生育行政部门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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