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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工伤等级与工资标准2018年的具体规定如下:浙江省政府浙政发200352号浙江省关于贯彻执行《工伤保险条例》有关事项的通知一次性工伤医...
浙江省工伤伤残等级鉴定标准: 1、ⅰ级伤残划分依据为: a.日常生活完全不能自理; b.意识消失; c.各种活动均受到限制而卧床; d.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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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工伤八级享有11个月本人工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解除或终止合同按浙江省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有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就业补助金各7个月。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三十三条、三十七条、六十二条、六十四条和浙江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修改后若干问题的通知》(浙人社发〔2011〕253号)第五条规定,浙江省工伤职工鉴定为八级级伤残的,享有以下待遇: 1、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2、由工伤保险基金按照所在省市规定的标准支付住院伙食补助费; 3、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安装医疗器械的费用由工伤保险基金按规定标准支付; 4、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5、住院期间生活不能自理阶段护理由用人单位负责; 6、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11个月本人工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7、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劳动能力鉴定费; 8、劳动解除或者终止,按照浙江省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7个月,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7个月。
符合标准一级至四级的为全部丧失劳动能力,五级至六级的为大部分丧失劳动能力,七级至十级的为部分丧失劳动能力。以下刊登的即是一至十级伤残标准的具体规定。
2019年浙江省十级伤残赔偿计算方式: 一、有具体计算标准的是: 1、残疾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居民人均收入×伤残系数(10%)×赔偿年限 2、误工费误工收入(天月年)×误工时间 3、被扶养人生活费事故责任人所在地人均年消费性支出×抚养年限 4、住院伙食补助费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伙食补助标准(元天)×住院天数 5、住宿费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住宿标准×住宿时间 6、护理费交通事故发生地护工同等级别护理劳务报酬标准×护理天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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