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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一)从事接触职业...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劳动合同到期,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者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用人单位应当向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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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租房合同终止租赁关系,是否需要赔偿损失应视具体情况而定。如果能够证明存在租赁关系,单方终止租赁关系,没有及时通知对方致使对方遭受损失,那么需要赔偿损失。根据2021年生效的《民法典》第七百零七条的规定,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无法确定租赁期限的,视为不定期租赁。第七百三十条规定,当事人对租赁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视为不定期租赁;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如果终止劳动合同属于《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属于违法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按经济补偿标准的两倍支付赔偿金;属于其他情形的,则不需赔偿。
《劳动合同法》,第九十七条本法施行之日存续的劳动合同在本法施行后解除或者终止,依照本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应当支付经济补偿的,经济补偿年限自本法施行之日起计算;本法施行前按照当时有关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按照当时有关规定执行。 因此,应该从08年1月1日开始计算经济补偿金。到今年,如果是6月30日之前终止,你可以拿3个半月,如果是6月30之后终止,你可以拿4个月。 在08年1月1日前的劳动法,到期终止合同是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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