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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办理本市城区户口迁出,应持下列证明证件到其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 1、迁出人的居民户口簿及居民身份证,非投亲的需持住房证明; 2、由学...
1、是的:当事人户口迁出当地的,在领取户口迁移证的同时,当事人的原籍常住户口就已经注销(计生关系随户口转移); 2、该项当事人应带上本人的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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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可以:在符合户口迁入地的准入政策的前提下,当事人迁移户口的,必须根据迁入地及迁出地的辖区派出所户籍科工作人员的要求,交验相应的资料后,才能办理户口迁移手续。一,迁移户口的资料及手续,可以参照如下办理(与跨省与否,关系不大,只是辖区派出所不同而已): 1,基础证件(资料):当事人的户口本及身份证原件、迁出地的集体出具的同意户口迁出证明、户口迁入地的集体及户主出具的同意接收证明; 2,其他证件及资料:当事人的迁移户口申请书(出具迁移的理由)、购房入户(提供房产证)、人才引进(提供劳动合同)、夫妻投靠(提供结婚证)等; 3,带上述资料及证件,去户口迁出地的派出所户籍科,申请领取户口迁移证并注销原户籍的常住户口; 4,带上迁移证及上述资料,去户口迁入地的派出所户籍科申请落户; 5,当事人可以根据本人的户口迁移类型,具体咨询户口迁入地及迁出地的派出所工作人员,以对方的答复为准。二,《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的规定:第十条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第十三条公民迁移,从到达迁入地的时候起,城市在三日以内,农村在十日以内,由本人或者户主持迁移证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缴销迁移证件。没有迁移证件的公民,凭下列证件到迁入地的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 1.复员、转业和退伍的军人,凭县、市兵役机关或者团以上军事机关发给的证件 2.从国外回来的华侨和留学生,凭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或者入境证件 3.被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释放的人,凭释放机关发给的证件。
这个先要到你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办理准迁证,再到女方户籍所在地办理迁移证,拿着迁移证到你的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即可。
该证明:只要根据证明的一般格式,写清楚户口遗失的原因、需要补录的户口总人数等,即可,格式可以参照如下: XXXXXX证明兹证明XXX性别:(男/女)出生年月:XXXX年XX月XX日出生,户口原籍地址(根据原户口本首页填写):身份证编码:(XXXXXXXXX),原户号XXXXX,于XXXX年XX月XX日,户口迁往其所在单位(名称:XXXXXXXX,具体地址:XX省XX市XXXXXX街道XXXXX栋XXXX号)落户,后该用人单位于XXXX年XX有XX日,因XXXXXX的原因,已经注销,其户口未办理落户手续,其户籍资料在此过程中业已遗失,经本村委会相关人员核实,其原籍确属本村人士,望贵所工作人员在审核后,给予其恢复户口登记。特此证明! XXXXXXX村委会(经办人签章) XXXX年XX月X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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