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暂住在机关、团体、部队、企业、事业单位和建筑工地、工棚内的人员,由留住单位向暂住地派出所申报暂住登记、申领《暂住证》。...
盖一个居委会的公章外地户口异地居住证明 1、外地户口异地居住证明即暂住证 2、准备两张白底照片 3、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4、到所在的派出所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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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民在当地社区居住且办理居住登记;可提供本人有效的身份证原件、户口簿等资料;可提供在当地办理的居住证、暂住证。 2、考虑到各地社区对于居住证明办理所要求满足的条件不同,公民若需要申请办理居住证明还是建议直接到居住地所属的社区进行咨询办理。
若是农村户口请到村委会找村支书,让他给开一个居住证明:内容有你是谁,居住地,村支书签字,盖一个村里的公章即可。
生活中办理业务的时候,有的单位会让你出具居住证明,那么这个居住证明去哪里开呢,需要提交什么样的材料呢,现在的外来务工人员很多,而且为了子女上学,很多的单位都需要让外来人员提供居住证明,这是居委会的正常工作. 根据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的有关规定,居民委员会的基本职能和任务是:①宣传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的政策,维护居民的合法权益,教育居民履行依法应尽的义务;②办理本居住区居民的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③调解民间纠纷;④协助维护社会治安;⑤协助人民政府或者其它的派出机关做好与居民利益有关的公共卫生、计划生育、优抚救济、青少年教育等项工作;⑥向人民政府或者其它的派出机关反映居民的意见、要求和提出建议. 《北京市民政局、北京市公安局关于规范社区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印章管理工作的意见》(京民基发[2003]429号):第二条第二项“社区居民委会为辖区居民出具证明用章范围:1、居民居住证明.2、居民是否健在和在家正常死亡证明.3、居民申请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抚恤金、残疾保障金、子女助学金和减免学杂费等手续的证明.4、其它相关证明:独生子女、养犬、政审等.若超出上述规定范围且在街道办事处权限范围内的,社区居委会应向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请示,批准后使用印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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