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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鼓励图书馆行业组织发挥行业指导、协调、服务等作用,支持公共图书馆与学校图书馆、科学研究机构图书馆及其他类型图书馆开展交流...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损坏公共图书馆的文献信息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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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图书馆应当加强数字资源和文献信息资源数字化建设,逐步建立现代化图书馆资源共享网络。
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推进本级公共图书馆设立分馆或者服务站点,整合乡(镇、街道)综合文化站(中心)、村(社区)文化室(中心)、公共电子阅览室、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基层服务点、农家书屋等公共文化资源,形成覆盖城乡的基层公共图书馆服务体系。
公共图书馆每周开放时间:XX70小时以上;XX63小时以上;(三)县(市、区)公共图书馆56小时以上。乡(镇、街道)图书室每周应当开放48小时以上。公共图书馆少年儿童分馆或者少年儿童阅览室,每周应当开放40小时以上;和寒暑假期每天开放8小时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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