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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汉,年月日出生,住所:,电话:被申请人:,汉,年月日出生,住所:,电话:申请请求: 1,强制执行被申请人交通事故赔偿款元及其利息元...
在诉讼中,人身损害赔偿权利人在治疗尚未终结,同时向法院申请进行伤残等级和后续治疗费鉴定,能否得到法院支持,实践中各地法院做法不一。但从立法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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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伤残鉴定后如果提出法律规定的相关证据证明应当重新鉴定的可以进行鉴定。 《证据规定》第二十七条规定,当事人对人民法院委托的鉴定机构作出的鉴定结论有异议申请重新鉴定,提出证据证明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准许: (一)鉴定机构或鉴定人员不具备相关资格的; (二)鉴定程序严重违法的; (三)鉴定结论明显证据不足的; (四)经过质证认定不能作为证据使用的其他情形。 对有缺陷的鉴定结论,可以通过补充鉴定、重新鉴定或者补充质证等方法解决的,不予重新鉴定。
强制执行申请书申请人***,女,1920年7月4日出生,住成都市新都区斑竹园镇小凉村1组。申请人***,男,1953年12月1日出生,住成都市金牛区金牛乡清水河村1组。申请人**,男,1980年3月17日出生,住成都市金牛区金牛乡清水河村1组。被申请人贾**,男,1987年12月25日出生,住四川省广安市邻水县观音桥镇大安村12组51号。被申请人李**,男,1976年9月3日出生,住成都市温江区永宁镇天堰村6组。上列当事人因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纠纷一案,业经成都市金牛区人民法院于2009年7月24日作出(2009)金牛民初字第2225号一审民事判决,被申请人拒不遵照判决履行。为此,特申请贵院给予强制执行。现将事实、理由和具体请求事项分述如下:请求事项: 1.强制被申请人履行成都市金牛区人民法院作出的(2009)金牛民初字第2225号民事判决书,立即给付申请人赔偿款69870.5元及申请人垫付的案件受理费918元; 2.由被申请人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3.由被申请人承担本案申请执行费用。事实与理由:申请人与被申请人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纠纷一案,贵院已于2009年7月24日作出(2009)金牛民初字第2225号民事判决。根据该判决书,贾士伟应于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支付申请人赔偿费69870.5元,李大均承担连带责任;贾士伟与李大均在履行上述义务的同时向申请人支付申请人垫付的案件受理费918元。现该判决书已生效,但被申请人拒绝执行判决书所确定的义务。为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及国家法制的严肃性,现依据《民事诉讼法》第207条之规定提出以上请求,请贵院依法强制被申请人履行生效判决所确定的义务。此致成都市金牛区人民法院申请人: 2009年月日附: 1、(2009)金牛民初字第2225号民事判决书一份; 2、该民事判决书已生效的证明一份。
申请交通事故伤残鉴定: 1.先到(市)县、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社会保障科领取工伤申请认定表,并详细填写表格,其中包括要求所在企业盖章同意伤者进行工伤鉴定。 2.因工伤申请劳动能力鉴定的,应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或者其委托的代理律师按下列规定的期限向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 (一)医疗终结前已经作出工伤认定的,应当在医疗终结后三十日内提出申请; (二)医疗终结后作出工伤认定的,应当在作出工伤认定后三十日内提出申请; (三)申请旧伤复发鉴定的,应当在病情发生后治疗终结前提出。 3.申请因病致残或非因工致残的等级评定和其他鉴定的,按照相关规定的时限提出申请。 4.自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作出之日起一年后,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所在单位或者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认为伤残情况发生变化的,可以向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劳动能力复查鉴定。 5.被鉴定人或其近亲属提出申请的,被鉴定人应已满最短工伤医疗期且病情相对稳定。 6.用人单位单独申请的,被鉴定人应已满最长工伤医疗期且病情相对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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