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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严格遵守红线、突出重点、分类处置、集中打击的要求,对占用耕地特别是永久基本农田建设非农设施、改变土地性质和用途的违法违规建设进行全面清理...
按照严守红线、突出重点,分类处置、集中打击的要求,对占用耕地特别是永久基本农田建设非农设施,改变土地性质和用途的违法违规建设行为,依法依规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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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建房审批如下: 1、建房户提出申请,填写建房申请表; 2、村民委员会签署意见加盖公章; 3、镇政府进行初审; 4、张榜公布初审意见,报县级机关联合审批; 5、县国土资源局收取建房保证费用,核发建设工程许可证; 6、镇政府现场查验,实行建设全程管理; 7、建房户申请竣工验收,核发建房竣工验收合格证。
土地是不可再生的资源,中国人口众多,资源有限,所以说政府也确定了18亿亩耕地的红线,尤其农用地改为建设用地需要严格的一个审批手续,具体的程序一般是由县一级的国土部门,就是土地管理部门。比如说它要想用林地或者耕地改变用途,用驾校搞建筑,那么应当到县国土局去审批,当然可能有相应的政府可能跟着去测绘,用原来的土地所有权来进行补偿,这样最终才有上级的行政部门来确定,它所有权的变更,土地的使用权变为所谓的驾校老板,没有这个程序显然是违法的。
1、盖房子要有审批手续,否则就是违章建筑。 2、根据《土地管理法》有关规定,农民建房的审批程序是:由农民向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委员会提出申请,经村民委员会或村民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后,由乡(镇)人民政府审核,再报县级人民政府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应依法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j 具体办理: 农村村民在村庄、集镇规划区内建住宅的,应当先向村民委员会提出建房申请,经村民会议讨论通过后,按照下列审批程序办理: (一)需要使用耕地的,经乡级人民政府审核、市建设局审查同意并出具选址意见书后,方可依照《土地管理法》向市国土资源管理局申请用地,经市人民政府批准后,由市国土资源管理局划拨土地; (二)使用原有宅基地、村内空闲地和其他土地的,由乡级人民政府根据村庄、集镇规划和土地利用规划审核报市建设局批准。 城镇非农业户口居民在村庄、集镇规划区内需要使用集体所有的土地建住宅的,应当经其所在单位或者居民委员会同意后,依照前款第(一)项规定的审批程序办理。 回原籍村庄、集镇落户的职工、退伍军人和离休、退休干部以及回乡定居的华侨、港澳台同胞,在村庄、集镇规划区需要使用集体所有的土地建住宅的,依照本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审批程序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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