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不当得利的返还范围有: 1、原物以及利用原物衍生的其他利益,如法定孳息。 2、受益人取得的利益经消费而不存在,但受益人因消费不当取得的他人利益而使自己节省的消费支出。 3、受益人取得利益原形不存在,但受益人因之取得的对第三人损害赔偿请求权、保险金请求权、对价请求权等代偿利益。
不当得利作为债的发生根据之一,在受益人与受损人之间发生不当得利返还的债权债务关系。因此,受害人能够到人民法院提请民事诉讼,要求不当得利受益人返还获到的利益。不当得利,指无合法根据,或事后丧失了合法根据而被确认为是因致他人遭到损失而得到的利益,应负返还的义务。如售货时多收货款,拾得遗失物据为己有等。获到利益的人称受益人,遭到损害的人称受害人。不当得利的获到,不是由于受益人针对受害人而为的违法做法;而是由于受害人或第三人的大意、误解或犯错所导致的。受益人与受害人之间因此形成债的关系,受益人为债务人,受害人为债权人。
1、不当得利的取得,不是由于受益人针对受害人而为的违法行为;而是由于受害人或第三人的疏忽、误解或过错所造成的。 2、不当得利必须满足以下三个特征: (一)双方当事人必须一方为受益人,他方为受害人 (二)受益人取得利益与受害人遭受损害之间必须有因果关系。 (三)受益人取得利益没有合法根据,即既没有法律上、也没有合同上的根据,或曾有合法根据,但后来丧失了这一合法根据。 3、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受益人在得知自己的受益没有合法根据或得知合法根据已经丧失后,有义务将已得的不当利益返还受害人。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22人已浏览
113人已浏览
233人已浏览
273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