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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发包方、承包方协商同意,在不损害国家、集体和第三人利益的前提下,承包方自愿放弃承包土地的。发包方承包方在签订合同时,双方约定的合同解除条件...
第四十八条发包方将农村土地发包给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单位或者个人承包,应当事先经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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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土地承包法》第十六条承包方享有下列权利: (一)依法享有承包地使用、收益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权利,有权自主组织生产经营和处置产品; (二)承包地被依法征用、占用的,有权依法获得相应的补偿; (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二十条耕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草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五十年。林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七十年;特殊林木的林地承包期,经国务院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可以延长。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农村土地承包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 第二十四条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村民小组,可以依照法律规定的民主议定程序,决定在本集体经济组织内部分配已经收到的土地补偿费。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确定时已经具有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的人,请求支付相应份额的,应予支持。但已报全国人大常委会、国务院备案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地方政府规章对土地补偿费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分配办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3.(1)关于母亲,如果户口没有迁移,对原土地应该继续有承包权;但也很难能要到土地补偿费,原因是以上第2的规定,另外,在司法实践中,法院不受理此类案件。 (2)关于小孩,如果没有入农村户口,应该没有土地承包权。
继中共十九大报告明确提出,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三十年后。10月31日,《农村土地承包法修正案(草案)》(下称草案)首次提请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土地承包法二轮土地未中央对农地制度的安排将以法律形式确认。 草案吸纳了农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三权分置”的产权安排,从法律上明确,以家庭承包方式取得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在流转中分为土地承包权和土地经营权。也就是说,相比于以前笼统提承包权和经营权分离,草案明确,这种分离是在土地流转中发生的状态。
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三十七条土地承包经营权采取转包、出租、互换、转让或者其他方式流转,当事人双方应当签订书面合同,口头合同无效。采取转让方式流转的,应当经发包方同意;采取转包、出租、互换或者其他方式流转的,应当报发包方备案。 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一般包括以下条款: (一)双方当事人的姓名、住所; (二)流转土地的名称、坐落、面积、质量等级; (三)流转的期限和起止日期; (四)流转土地的用途; (五)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 (六)流转价款及支付方式; (七)违约责任。 第三十八条土地承包经营权采取互换、转让方式流转,当事人要求登记的,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申请登记。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第三十九条承包方可以在一定期限内将部分或者全部土地承包经营权转包或者出租给第三方,承包方与发包方的承包关系不变。 承包方将土地交由他人代耕不超过一年的,可以不签订书面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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