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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方有证据证明,购买你母亲名下那处房屋时,你父母同居,且购房时你父母都具备结婚条件的,该处房屋为夫妻共有,一半是遗产,一半归你母亲,父亲遗嘱...
如果房屋的所有权归你母亲的,则子女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享有继承权,但是如果你母亲以赠与的方式将房屋处分给了你的大哥的话则你们不再享有对房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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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登记在女儿名下,就是女儿的了,爷爷奶奶无权对此房产主张任何权利。未成年人的权益也应当得到保障。这是法律明确规定的。 这房子就是孩子的了,其他人无权继承。母亲作为监护人除非为了被监护人的利益否则不得处分被监护人的财产。 死者女儿的财产就是女儿的财产。 房子是女儿的,别人无权分割。 爷爷奶奶做法不对,因为他们是无权处分。 爷爷奶奶没有权利要媳妇每月给他们十五万元,更没有权利住进孙女的房子中。 总之,再概况的说一遍,房子是死者女儿的,其他人无权对该房产主张权益。
已经仔细阅读了你的咨询,就你所提供的信息现做出如下答复: 一,产权证是你奶奶的名字,法律上来说,房子属于你奶奶的,虽然由你的父亲出资建造,但是可以视为子女为父母建房; 二,对于村委会的调解协议中,你的奶奶和叔叔作出的对原来农村房屋的产权放弃,但后来你的奶奶反悔,欲将房屋给你的叔叔,从法律上来说可构成多种性质; 三,此乃家庭之间的财产纠纷,本着以和为贵的思想,可以先进行家庭内部协商,如协商无效可以起诉解决;
房子登记在谁名下,房子在什么时候取得?你儿子现在几周岁了?你要把问题说清楚才能解答。第一,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于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5)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第二,如果子女是已满10周岁的未成年人,父母双方对于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时,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协议轮流抚养子女的,可予准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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