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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出借人向人民法院起诉时,应当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原告仅依据金融机构的...
借款合同丢失的,可以去找当时的贷款银行,要一份借款合同复印件,要求银行盖章,并注明与原件相符;也可以去当时办理抵押公证的公证处,要一份借款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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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款合同丢失的,债务人配合的,可以与其重新签订借款合同;债务人不配合,不承认债务存在的,只能找其他证据证明债务存在。 可收集以下证据: 第一,找借款时在场的第三证明确实存在借款事实 第二,找借款时现场录音,录像资料证明借款事实存在。注意录音,录像内容必须完全反映债权债务的内容;必须有原始载体;内容必须真实完整,不剪辑、剪辑或伪造,前后连接紧密,内容不被篡改。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应该马上到电台或报社登记合同章丢失声明;带本企业公章到公安局办理重新办理刻合同章审批手续;到公安机关指定地点刻制合同章。
在与开发商签订房屋销售合同后,合同共有四本:开发商二本,房管部门备案一本,购房者一本。若是办理银行按揭,购房者所有的那本合同要放在银行质押(据此,你手里应该没有合同,合同已经质押给银行了)。如果购房合同丢失了,要采取如下措施补救, 1、若在没有做预售登记前丢失合同,只需将剩余的合同作废,并和开发商重新签订一份合同。 2、若做完了预售登记、还没开始办理银行按揭,购房者丢失合同,则需在报纸上刊登声明合同作废,并在三个月期满后,拿着报纸去做预售登记的机关申请注销所签订的那份合同,然后和开发商重新签订一份合同,再去做预售登记。 3、若在做完了预售登记且已经办理银行按揭,购房者丢失合同,除需办理第二种情况所办理的手续外,购房者还要和办理贷款的银行签订一份变更协议,并将新的合同放在银行质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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