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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两种途径:到婚姻登记机关登记离婚或者到诉讼离婚。《婚姻登记条例》第10条规定:“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
直接向对方所在地的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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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在无法协议离婚的情况下,只能诉讼离婚(向法院起诉要求离婚); 2.如确因夫妻感情不和而分居两年的,一般法院会支持离婚请求; 3.离婚应向被告所在地法院起诉。被告所在地是指其户籍地(有经常居住地的,在经常居住地起诉。比如,其在深圳有有效居住证且居住一年以上的,可在深圳起诉离婚); 4.如需在异地起诉,也可委托深圳律师办理。
如果两地分居起诉离婚,将向被告住所地或经常居住的法院起诉离婚。所需资料有:起诉状、结婚证等证件以及两地分居、夫妻关系破裂的证据。
很多夫妻在婚姻生活中感情破裂了但还没到离婚的地步,往往会选择分居一段时间,最后这段婚姻已经无法挽回了才会选择离婚。那么在分居时如果不能协议离婚,应该在哪一方所在地起诉呢?起诉离婚时应该怎么做?接下来就由110ask.com小编带各位了解一下吧! 一、两地分居时应该在哪边起诉离婚 离婚诉讼案件属于是一般的民事案件,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的规定,提起离婚诉讼的,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其经常居住地不同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由此可知,夫妻分居两地的,如果提起诉讼离婚需要到对方的住所地或者居住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但是如果对方存在以下情况的,则由原告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在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对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居住的; 2、对方下落不明或宣告失踪的; 3、对方被依法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或者监禁的。 值得一说的是上述的下落不明主要指原告联系不上被告人,根本无法确定被告的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则可以在原告经常居住地起诉。而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百一十七条规定,夫妻一方下落不明的,一方诉至法院,只要求离婚,不申请宣告下落不明人失踪或者死亡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对下落不明人公告送达诉讼文书。 二、如何起诉离婚 离婚诉讼在受理后,通常法院审理时会进行调解,调解无效确认感情破裂的,法院准予离婚,然后才会开始审理财产分割等事项。 离婚案件在起诉时,原告需要向法院提交起诉状和副本,不过当事人书写起诉状如果存在困难的,也可以口头起诉,由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被告。 而起诉状中需要记明以下事项: 1、当事人的基本信息,即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和联系方式,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能够确定其身份的信息。 2、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诉讼请求就是离婚,如果需要分割财产的也需要写明财产数额。 3、如果有需要提交的证据的(比如证明对方存在过错行为等),还需要写明证据以及证据来源、证人的姓名和住所。 除了上述的事项外,起诉状中还应当写明起诉的日期,并且由原告署名或者盖章。如果有委托他人代为诉讼的,还需要将授权委托书一并递交。 以上是小编整理的离婚诉讼的法律知识和起诉事项,如今婚姻自由,但还是需要慎重选择另一半,爱情总是随着时间变成亲情的,而共同生活中免不了小争小吵,要分清这是因夫妻之间的感情破裂还是生活中的必然发生的琐事。希望上述知识能对各位读者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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