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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我国《公司法》的规定,临时召开的股东大会履行程序规定的,并且经三分之二的股东表决通过的,表决的决议是有效的。...
依据我国公司法的规定,临时召开的大会履行程序规定的,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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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我国公司法的规定,临时召开的大会履行程序规定的,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并且经三分之二的股东表决通过的,表决的决议是有效的。
对于临时股东大会来说,其决议经三分之二的股东表决通过的就会具有法律效力,在我国相关的法律规定中有这方面的明确,股东大会应当每年召开一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在两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一)董事人数不足本法规定人数或者公司章程所定人数的三分之二时;(二)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时;(三)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十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
依据我国公司法的规定,临时召开的大会履行程序规定的,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并且经三分之二的股东表决通过的,表决的决议是有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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