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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罪嫌疑人在看守所羁押3个月没判是正常的,一般不超过八个月时间。《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九条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
包括。拘留场所包括:监狱、拘留中心、拘留中心和留置室。留置室不是一个特殊的拘留场所。它可以是警察局或刑警队的房子。《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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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是不应该的,拘留最长时间是37天,如果已经达到三个月以上了,这个应该是逮捕了,如果没有收到逮捕通知的话,这个属于公安机关程序的不当或者违法。可以具体委托律师去看守所了解情况,也可以去和公安机关进行交涉,了解具体的案件情况,至于时间问题,刑事案件周期都是比较长的,一般至少也需要一年左右。
被拘留37天没有释放是正常的。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犯罪嫌疑人的刑事拘留时间最多可以37天,而在37天的刑事拘留时间届满之前,公安机关只是向检察院申请批准逮捕,在性质上仍属于在公安侦查阶段,所以是不会将案件移交给检察院的。另外,如果在拘留37天期满后,检察院没有批准逮捕但仍然被拘留的,则属于违法羁押,当事人或其家属可以要求公安机关变更强制措施,予以取保候审。《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九条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拘留所不同于拘留所的拘留对象:拘留所的拘留对象有两种,一种是因违反治安管理法规而被公安机关决定行政拘留的人,另一种是在民事诉讼、行政诉讼、刑事诉讼中因违反法庭纪律而被人民法院决定司法拘留的人。拘留所拘留的对象是因涉嫌犯罪被刑事拘留、逮捕的现行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剩余刑期不足一年的决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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