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法规
相关问答
关于法院调解离婚,有以下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诉前调解 诉前调解,顾名思义就是起诉前的调解。具体而言,就是当你下定决心走进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时...
法院调解又称诉讼中调解。包括调解活动、调解的原则、调解的程序、调解书和调解协议的效力等。是当事人用于协商解决纠纷、结束诉讼、维护自己的合法权...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调解不发传票,可以打电话询问。 一般是确认后到庭参加调解,提出自己的调解方案,讲明事实与理由,对于对方的调解方案发表意见,由法官从中协商,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后,法院制作调解笔录双方签字确认,制作调解书双方签收后结案,同时法院会督促双方履行调解书的义务。
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人民法院审理案件,应当进行调解。由此可知,调解是审理离婚案件的必经程序。即使起诉前已经经过婚姻登记机关、街道组织调解过,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仍应进行调解。人民法院在进行调解时,审判人员必须根据查明的事实,依法对双方进行说服教育工作,宣传法律、政策和社会主义伦理道德,对有过错的一方进行批评,对无过错的一方进行疏导。调解开始后,应首先做好调和工作。感情尚未破裂,但双方不能达成调解协议的,应及时判决不准离婚;双方感情确己破裂,没有和好可能的,则应做好调解离婚的工作,当事人不能达成调解协议的,应及时判决准予离婚。调解是审理离婚案件的必经程序,并不是指当事人非接受调解不可。对离婚当事人进行调解,也必须坚持自愿和合法的原则。一方面,必须双方当事人自愿接受调解,而不能强迫当事人接受调解;另一方面,所达成的协议内容必须是经说服教育并由当事人民主协商的结果。在诉讼离婚中,法官在作出判决之前必须要先对离婚案件进行调解。根据《婚姻法》的规定,只有在调解无效的情况下,才能根据实际的情况作出判决。当然这个时候也不一定就是会判决夫妻离婚,毕竟要是无法证明双方感情已经完全破裂的话,那调解无效也就不准许离婚了。
仲裁调解程序: 一、申请调解。发生劳动人事争议,当事人可以口头或者书面形式向调解组织提出调解申请。 二、受理调解申请。调解组织接到调解申请后,应当及时对调解申请进行审查,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 三、开展调解。调解组织根据案情指定调解员或者调解小组进行调解,调解应当自收到调解申请之日起15日内结束。但是,双方当事人同意延期的可以延长。 四、调解协议的仲裁审查确认。达成调解协议的,双方当事人可以自调解协议生效之日起15日内共同向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审查确认申请。 五、告知申请仲裁的权利。当事人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未经仲裁审查确认且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309人已浏览
152人已浏览
217人已浏览
856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