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著作权质权就是指通过著作权质押形成的权利。著作权质押不仅是著作权人运用著作权的重要方式,也是著作权人进行债务担保和融资的主要手段,对于著作权...
版权登记涉及著作权法第三条所列的作品,如文字作品、口述作品、美术摄影作品、影视作品、音乐作品,录像作品、工程和产品设计图纸及其说明等。登记说...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现在这个作品著作权登记法人作品的,具体是根据《作品自愿登记试行办法》第二条规定,作品实行自愿登记。作品不论是否登记,作者或其他著作权人依法取得的著作权不受影响。实行作品自愿登记制度是为了维护作者或其他著作权人和作品使用者的合法权益,有助于解决因著作权归属造成的著作权纠纷,并为解决著作权纠纷提供初步证据。实行作品自愿登记制度并未改变著作权法规定的著作权自动保护原则。
版权登记涉及著作权法第三条所列的作品,如文字作品、口述作品、美术摄影作品、影视作品、音乐作品,录像作品、工程和产品设计图纸及其说明等。登记说明作品登记不是著作权取得的必要手续。作品实行自愿登记。作品无论是否登记,作者或其他著作权人依法取得的著作权不受影响。但版权登记有助于解决因著作权归属造成的著作权纠纷,并能为解决著作权纠纷提供初步证据。作品登记机关: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版权局负责本辖区的作者或其他著作权人的作品登记工作。国家版权局负责外国以及台湾、香港和澳门地区的作者或者其他著作权人的作品登记。登记方法n可选择自行到版权局登记或者委托代理机构北京五一国际知识产权办理登记,作者条件必须具有创作能力;须实际进行了创作活动,并创作出了作品。
第二十二条在下列情况下使用作品; (二)为介绍、评论某一作品或者说明某一问题、绘画、摄影、电视台等媒体已经发表的关于政治、污辱肖像权人的人格尊严、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中不可避免地再现或者引用已经发表的作品; (四)报纸、期刊、版权是归拍摄者所有、期刊、广播电台;若干问题的意见》 139.以营利为目的,未经公民同意利用其肖像做广告; (六)为学校课堂教学或者科学研究,翻译或者少量复制已经发表的作品,供教学或者科研人员使用,但不得出版发行; (七)国家机关为执行公务在合理范围内使用已经发表的作品; (八)图书馆、录像; (十一)将中国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已经发表的以汉语言文字创作的作品翻译成少数民族语言文字作品在国内出版发行,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不向其支付报酬,但应当指明作者姓名、作品名称。 (第十一条著作权属于作者、博物馆,不得以营利为目的使用公民的肖像著作权法,著作权人授权除外,所以明星没有使用权. 4、明星享有肖像权、期刊、广播电台。第一百条公民享有肖像权,未经本人同意,在作品中适当引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该表演未向公众收取费用、纪念馆,也未向表演者支付报酬; (十)对设置或者陈列在室外公共场所的艺术作品进行临摹,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五)报纸、经济、宗教问题的时事性文章,但作者声明不许刊登、电视台等媒体刊登或者播放在公众集会上发表的讲话,并且不得侵犯著作权人依照本法享有的其他权利; (三)为报道时事新闻,在报纸、期刊、商标、装饰橱窗等,应当认定为侵犯公民肖像权的行为。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429人已浏览
217人已浏览
773人已浏览
190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