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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结果加重犯是一行为犯一罪,想象竞合犯是一行为触犯数罪名,数罪名是各自独立的,没有依附关系。 2、结果加重犯侵害的犯罪对象大多是同一的,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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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象竞合犯是指基于一个罪过,实施一个犯罪行为,同时侵犯数个犯罪客体,触犯数个罪名的情况。法条竞合犯是指一个犯罪行为同时触犯数个具有包容关系的具体犯罪条文,依法只适用其中一个条文定罪量刑的情况。二者之间的区别如下: 1、竞合的性质不同。想象竞合犯是犯罪行为所触犯的不同的竞合;法条竞合犯是法律条文的竞合。 2、存在的关系不同。想象竞合不存在重合或交叉关系;法条竞合所涉及的不同罪名的数个法条之间,必然存在重合或交叉关系。 3、最终的适用原则不同。想象竞合犯是由于行为人实施了犯罪行为而触犯规定不同罪名的数个法条,所以,数个法条均应适用于导致不同罪名竞合的犯罪行为,最终择一重罪来处罚;法条竞合所涉及的不同罪名的数个法条之间存在重合或交叉关系并不以犯罪行为的发生为前提,所以数个法条中坚持“特别法优于普通法”的原则。
1.数行为触犯的罪名的性质不同: 想象竞合犯是一个行为触犯多个罪名,行为所触犯的数个罪名均无法全面评价该行为,即行为所触犯的各犯罪构成之间应无重合之关系。吸收犯的数行为触犯的是相同的罪名,是罪质相同的犯罪。 2.数行为间关系的含义不同: 想象竞合犯是单个行为。吸收犯数行为间的关系是吸收关系,这种吸收关系是罪的吸收,所吸收之罪不再存在。
1、罪名不同:想象竞合犯是实施了一个行为侵犯了数个客体,触犯了数个罪名,牵连犯以实施某种犯罪为目的,其方法行为或结果行为又触犯了其他罪名。 2、性质不同:牵连犯是行为人实施某种犯罪,而方法行为或结果行为又触犯其他罪名的犯罪形态。想象竞合犯是行为人基于一个犯罪意图所支配的数个不同的罪过,实施一个危害行为,而触犯两个以上异种罪名的犯罪形态。 3、原则不同:凡《刑法》分则条款对特定犯罪的牵连犯明确规定了相应处断原则的,无论其所规定的是何种处断原则,均应严格依照刑法分则条款的规定。想象竞合犯又称想象数罪,该说认为,想象数罪只是形式上构成数个罪名,因其仅有一个犯罪行为与实质数罪性质明显不同。 4、最后,牵连犯的处断原则是:凡《刑法》分则条款对特定犯罪的牵连犯明确规定了相应处断原则的,无论其所规定的是何种处断原则,均应严格依照《刑法》分则条款的规定,对特定犯罪的牵连犯适用相应的原则予以处断。想象竞合犯的处断原则采用“从一重处断”,不实行数罪并罚。除此之外,对于其他牵连犯,即《刑法》分则没有明确规定处断原则的牵连犯,应当适用从一重处断的原则定罪处刑,也不实行数罪并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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