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法规
相关问答
交通违章罚款以交警开具的违法行为通知单日期为准的,接到交警开具的违法行为通知单后必须15日之内到指定银行缴纳罚款。超过15日之后就收滞纳金了...
当事人如对交通违法事实无异议,可持收到的《交通违法缴款通知书》去收款银行缴款即可完清手续;如对交通违法事实有异议,可持收到的《交通违法告知书...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当事人如对交通违法事实无异议,可持收到的《交通违法缴款通知书》去收款银行缴款即可完清手续;如对交通违法事实有异议,可持收到的《交通违法告知书》去处罚决定单位查询。
1、当事人如对交通违法事实无异议,可持收到的《交通违法缴款通知书》去收款银行缴款即可完清手续;如对交通违法事实有异议,可持收到的《交通违法告知书》去处罚决定单位查询。 2、综上所述,收到了交通罚款一定要及时去缴纳,不然超过了15天会收交通罚款滞纳金,滞纳金为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缴纳。
交通罚款滞纳金是指超过规定的缴款期限,向缴款人征收的一种带有惩罚性质的款项,一般是按超过规定期限的天数,每天征收应缴款额一定的百分比。根据行政法理论,滞纳金是行政强制执行中执行罚的一种类型。交警提示:发现有违章没及时去处理,就以为会有滞纳金,这是驾驶人常见的误区。其实,市民要先到交巡警大队或车管所处理“电子警察”记录的违章行为,拿到《公安交通管理简易程序处罚决定书》,也就是通常所说的罚单,然后15天之内没有去缴纳罚款的,第16天开始才计算滞纳金。没有去开罚单的“电子警察”记录,不会产生滞纳金。《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09条规定,当事人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但未对加处罚款的上限作出规定。实际执行中,当事人一旦延迟交纳罚款,就可能出现加处的罚款数额大于原处罚款数额的情况。其中有相当多的人是因为不知道自己已经有违法行为被处罚,或因客观原因没能及时缴纳的。公安部公布的《规定(征求意见稿)》中,增加了“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加处罚款总额不得超出罚款数额”的规定。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207人已浏览
171人已浏览
146人已浏览
247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