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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区分借钱是公司还是个人使用;2、一般而言,只要加盖公司公章即可认定公司作为借款人或担保人的意思,即应当承担相应的还款责任。...
当债务人想要向债权人提起诉讼时,这被称为确权之诉。诉讼请求是请求法院确定与债权人之间的具体债务数额。 1. 以公司或个人名义写下起诉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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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债务离婚时的分配是:如果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由夫妻双方协商进行分配;协商不成的,则由人民法院判决。如果该债务属于一方个人债务,则由一方以其个人财产进行偿还。
连环借用,A将自己的汽车借给B使用,B又将该车借给C使用,C又将该车借给D使用,D因对该车保管使用不当,肇事将该车损毁。A应如何主张赔偿权利。我们认为,在连环借用损毁赔偿中,有两种情况: (1)借用人、再借人未经原出借人同意将借用物转借他人的,这时仍须分两种情况分别处理:如果出借人对借用物享有所有权,则直接造成借用物损毁的再借用人应向出借人承担赔偿责任。而造成损毁的再借用人的上手亦可向其主张赔偿权利。如果出借人对借用物不享有所有权,则仅可以对其直接后手主张损害赔偿。 (2)借用人、再借用人经出借人同意将借用物再转借他人时,如下手的再借用人造成借用物损毁的,借用人或再借用人不承担赔偿责任。理由是借用人、再借用人一旦经出借人同意,他们间的借用合同关系即自动解除,出借人仅与最后的再借用人之间存在借用关系。在连环借用损害赔偿纠纷中,借用人或再借用人行使以征得出借人同意转借他人免责抗辩时,对出借人同意转借事实应负举证责任。
如果的财产不足清偿其债务的,由原合伙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但原合伙人间的承担是有期限的,应在法定的期限内向原合伙人提出偿债请求。第63条明确规定:合伙企业解散后,原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存续期间的债务仍应承担连带责任,但债权人在5年内未向提出偿债请求的,该责任消灭。根据《合伙企业法》第六十二条规定:“合伙企业清算时,其全部财产不足清偿其债务的,依照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的规定办理。”即由全体合伙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以自己的其他财产予以偿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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