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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恶意抢注商标的解决办法如下: 1、对尚未获准注册的商标,可以提出异议。 2、已经获得注册的商标,可以申请无效宣告。...
商标恶意抢注: (1)主观上,申请人是为了谋取不正当利益; (2)行为上,申请人采取了不正当手段; (3)客观上,被抢注商标已注册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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遭遇商标代理机构恶意抢注的情况,如果被抢注商标处于初审公告期,可以向商标局提出异议。如果被抢注商标已核准注册,可以在该商标注册后五年时间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提出撤销申请;如果被抢注商标属于驰名商标,提出撤销申请的时间没有限制等。
假如一个商标的价值很大,一旦自己没有及时去注册,就有可能被别人恶意抢注。如果对方注册完成,以后商标所有人想再使用这个商标,很容易发生纠纷。所以,最好在发现自己的商标被抢注时,及时采取措施维护自己的权利。事实上,商标被他人恶意抢注后,下一步的维权手段还是比较多的。一般来说,商标所有人可以向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撤销注册商标。但申请要想成功,申请人必须拿出足够的证据证明自己先用这个商标,有一定的影响力。此外,他还必须证明他人以不正当手段抢注。同时,建议自商标注册之日起五年内提出。当然,如果商标被他人恶意注册,在申请撤销注册商标时需要提供更多的证明。建议委托专业知识产权律师代理,减少时间和精力。
我国《商标法》关于禁止恶意抢注恶意抢注商标如何维权的规定体现了共同的立法宗旨,即维护诚实信用原则,制止不正当竞争。恶意是认定恶意抢注和适用上述法律规定的共同要件。恶意的判定主要考虑但不限于下列因素: 1、申请人因与被申请人存在代理或者代表、贸易、合作、地缘(地域)或者其它关系明知或者应知被申请人的商标。 2、被申请人因申请享有在先权利的商号、作品、外观设计、姓名、肖像等具有知名度或者其它因素明知或者应知他人在先权利的存在。 3、申请人主张被申请人构成恶意抢注其商标行为的,需要考虑申请人商标的独创性。 4、被申请人因作为公共资源的旅游景区名称、产地名称具有知名度而明知或者应知该名称的存在。 5、争议商标注册后,被申请人以牟取不正当利益为目的,妨碍他人正当使用,向他人索要高额转让费、许可使用费、侵权赔偿金,或者进行误导公众的宣传,造成市场混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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