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故意伤害重伤,是公诉案件,不可以协商解决。以下是故意伤害罪的理解与运用,查阅以后就应该明白如何处理。 故意伤害罪的理解与运用 最近咨询了许多...
对于对于故意伤害案件,在案发六年后是否可以追究当事人的刑事责任,实际上就是一个刑事责任的追诉时效问题,这既要看所造成的伤害结果,还要看被害人...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可以的,民事案件本来就是“不告不理”,刑事案件根据2013年修改的《刑事诉讼法》,引入了刑事和解制度。如果犯罪嫌疑人和受害者就赔偿问题达到协议,取得受害者谅解的,司法机关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于刑事处罚。1、《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罪】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2、《刑法》第二章当事人和解的公诉案件诉讼程序第二百七十七条下列公诉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真诚悔罪,通过向被害人赔偿损失、赔礼道歉等方式获得被害人谅解,被害人自愿和解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和解:(一)因民间纠纷引起,涉嫌刑法分则第四章、第五章规定的犯罪案件,可能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二)除渎职犯罪以外的可能判处七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过失犯罪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五年以内曾经故意犯罪的,不适用本章规定的程序。第二百七十八条双方当事人和解的,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应当听取当事人和其他有关人员的意见,对和解的自愿性、合法性进行审查,并主持制作和解协议书。第二百七十九条对于达成和解协议的案件,公安机关可以向人民检察院提出从宽处理的建议。人民检察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从宽处罚的建议;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可以作出不起诉的决定。人民法院可以依法对被告人从宽处罚。
对于对于故意伤害案件,在案发六年后是否可以追究当事人的刑事责任,实际上就是一个刑事责任的追诉时效问题,这既要看所造成的伤害结果,还要看被害人是否报案、公安机关是否立案等情况。 如果被害人已经报案,或公安机关已经立案侦查的,则根据规定不受追诉时效的限制,不管过了多少时间,仍可以依法追究当事人的刑事责任。 在没有报案、也没有立案的情况下,如果是造成被害人轻伤的,则法定的追诉时效应为五年,如果离案发已经六年的,因已经超过追诉期限,不可以再追究刑事责任;如果是造成重伤以上伤情的,则属于尚未超过追诉期限,仍可以正常追究刑事责任。 《刑法》 第八十七条【追诉时效期限】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 (一)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 (二)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 (三)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 (四)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 第八十八条【追诉期限的延长】在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立案侦查或者在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以后,逃避侦查或者审判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 被害人在追诉期限内提出控告,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应当立案而不予立案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 第八十九条【追诉期限的计算与中断】追诉期限从犯罪之日起计算;犯罪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犯罪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 在追诉期限以内又犯罪的,前罪追诉的期限从犯后罪之日起计算。 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罪】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追究故意伤害罪有时效。 根据法律规定,如果是构成故意伤害罪致人轻伤的,法定最高刑为三年有期徒刑,刑事责任的追诉时效应为五年;如果是致人重伤的,法定最高刑为十年有期徒刑的,追诉时效应为十五年;如果法定最高刑为死刑的,则追诉时效为二十年。 另外,如果受害者已经报案的,或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立案侦查或者在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以后,当事人逃避侦查或者审判的,则不受追诉时效的限制,不管过多长的时间,都可以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98人已浏览
344人已浏览
710人已浏览
94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