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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超过诉讼时效期间,尽量考虑通过友好协商,促进当事人双方就原、达成的还款协议。如果当事人双方就原债务达成还款协议,该还款协议属于新的债权、...
1、超过诉讼时效期间,尽量考虑通过友好协商,促进当事人双方就原借条、欠条达成的还款协议。如果当事人双方就原债务达成还款协议,该还款协议属于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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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超过诉讼时效期间,尽量考虑通过友好协商,促进当事人双方就原借条、欠条达成的还款协议。如果当事人双方就原债务达成还款协议,该还款协议属于新的债权、债务关系,该还款协议应受法律保护。 2、如果超过诉讼时效,当事人双方无法协商的,债权人一方可以考虑向对方发出催收到期款项通知单。如果债务人在通知单上签字或者盖章的,应当视为对原债务的重新确认,该债权债务关系应受法律保护。
1、超过诉讼时效期间,尽量考虑通过友好协商,促进当事人双方就原、达成的还款协议。如果当事人双方就原债务达成还款协议,该还款协议属于新的债权、债务关系,该还款协议应受法律保护。2、如果超过诉讼时效,当事人双方无法协商的,一方可以考虑向对方发出催收到期款项通知单。如果在通知单上签字或者盖章的,应当视为对原债务的重新确认,该债权债务关系应受法律保护。
1.超出欠条诉讼时效,当事人可以与对方重新签订还款协议,或者向借款人发出催收,如果债务人在通知单上签字或者盖章的,应当视为对原债务的重新确认。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事案件适用诉讼时效制度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九条第三款规定,超过诉讼时效期间,贷款人向借款人发出催收到期贷款通知单,债务人在通知单上签字或者盖章,能够认定借款人同意履行诉讼时效期间已经届满的义务的,对于贷款人关于借款人放弃诉讼时效抗辩权的主张,人民法院应予以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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