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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路占地同样属于国家建设征收农民集体土地,按照《土地管理法》的规定,涉及的补偿费用一共有4项,分别是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补偿费...
1、如果为合法征地,应当由省级以上政府审批,政府在审批时同时批复土地征用方案,批文下达后,县级政府应当根据土地征用方案制订征地补偿标准,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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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地区补偿政策不同,没有统一标准,根据《土地管理法》等相关法律规定,征收土地补偿包含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偿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建议了解当地的补偿政策,如果对补偿政策不满意,不要签署补偿安置协议,带资料直接来律所咨询,为你提供具有针对性的解决方案。
具体到当地国土资源局咨询。参考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四十六条国家征收土地的,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后,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组织实施。 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在公告规定期限内,持土地权属证书到当地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征地补偿登记。 第四十七条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 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但是,每公顷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 征收其他土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参照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规定。 被征收土地上的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 征收城市郊区的菜地,用地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新菜地开发建设基金。 依照本条第二款的规定支付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可以增加安置补助费。但是,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不得超过土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三十倍。 国务院根据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在特殊情况下,可以提高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 第四十八条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确定后,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公告,并听取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的意见。
专家解答:各地的补偿标准没有统一的标准。俱体要看当的的补偿方案。可参考丹东市铁路征地补偿标准。一、征收耕地的补偿标准:旱田:城市规划区3.2万元/亩;县级城镇规划区2.4万元/亩;其他地区1.6万元/亩。水田:城市规划区4万元/亩;县级城镇规划区3万元/亩;其他地区2万元/亩。菜田:城市规划区8万元/亩;县级城镇规划区6万元/亩;其他地区4万元/亩。二、征收基本农田的补偿标准:旱田:城市规划区3.2万元/亩;县级城镇规划区2.4万元/亩;其他地区1.76万元/亩。水田:城市规划区4万元/亩;县级城镇规划区3万元/亩;其他地区2.64万元/亩。菜田:城市规划区8万元/亩;县级城镇规划区6万元/亩;其他地区4.4万元/亩。三、征收林地及其他农用地:城市规划区2万元/亩;县级城镇规划区1.5万元/亩;其他地区1万元/亩。四、征收农民宅基地补偿按辽政办明电【2007】128号文件执行:宅基地中种植蔬菜的部分,按照征收邻近菜田标准补偿;建造房屋和其他用途的部分,按照征收邻近旱田标准补偿。五、征收工矿建设用地、道路等集体建设用地:城市规划区2.2万元/亩;县级城镇规划区1.65万元/亩;其他地区1.1万元/亩。六、征收空闲地、荒山、荒地、荒沟等未利用地:城市规划区0.6万元/亩;县级城镇规划区0.45万元/亩;其他地区0.3万元/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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