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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第六十四条的规定,专利权“无效宣告请求的理由”即导致专利权无效的“情形”,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主题不...
专利权宣告无效的法律后果就可以看作是专利权自始至终都不存在。对专利权宣告无效的结果不满意的可在接到结果后的三个月内向人民法院起诉。对于宣布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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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被宣告无效的专利权视为自始不存在。即视为该专利权从授权之日起就不产生法律上的约束力,不仅对专利权人、请求人是无效的,而且对整个社会来讲也是无效的。这充分体现了无效宣告决定有一定的追溯效力及普遍约束力。 2、专利权无效宣告的决定,对该决定作出以前的人民法院作出并已执行的专利纠纷的判决、裁定,已经履行或者强制执行的专利侵权纠纷处理决定,专利权人签订并已履行的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和专利权转让合同,不具有追溯力。
当专利被宣告无效时意味着法律将不会对该专利进行保护,具体专利无效的法律后果有以下两种:第一、宣告无效的专利权视为自始即不存在。即法律上认定该专利权从授权开始就没有法律约束力,而不是自被宣告无效后才失去法律效力,即对专利权无效的宣告是有溯及力的。第二、但下列3种情形是不具有追溯力的,包括: 1、对宣告专利权无效前人民法院已经作出并已执行的的判决、裁定,专利权无效宣告不具有溯及力。 2、对已经履行或者强制执行的专利侵权纠纷处理决定,专利权无效宣告不具有溯及力。 3、对已经履行的专利实施许可合同或专利权转让合同,专利权无效宣告不具有溯及力。
根据《专利法》第四十五条,自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公告授予专利权之日起,任何单位或者个人认为该专利权的授予不符合本法有关规定的,可以请求专利复审委员会宣告该专利权无效。 同时,第四十六条规定,专利复审委员会对宣告专利权无效的请求应当及时审查和作出决定,并通知请求人和专利权人。 宣告专利权无效的决定,由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登记和公告。 对专利复审委员会宣告专利权无效或者维持专利权的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个月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人民法院应当通知无效宣告请求程序的对方当事人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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