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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出租人的违约责任 (1)未按约定将房屋及其附属设施交付承租人使用的,应当支付违约金;给承租人造成损失的,还应负责赔偿。 (2)交付的房屋...
第一、房屋租赁违约责任有哪些甲方违约责任处理规定:1、甲方因不能提供本合同约定的房屋而解除合同的,应支付乙方本合同月租金的两倍作为违约金。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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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明确违反出租房保障房屋安全使用、承租方正确使用,租金,租期的约定。 2.关于租赁合同违约责任条款要约定两方面,第一方面是房屋出租人的违约责任,第二个是房屋租赁人的违约责任。对于房屋出租人的违约责任,包括出租人未按期交付房屋、出租人出租的房屋有瑕疵、出租人未按照约定将房屋转租、出卖等情形下,房屋出租人应该承担怎样的违约责任。对于房屋租赁人的违约责任包括,租赁者没有交付租金、对房屋造成毁损、擅自转租出卖房屋。
1、出租人的违约责任 (1)未按约定将房屋及其附属设施交付承租人使用的,应当支付违约金;给承租人造成损失的,还应负责赔偿。 (2)交付的房屋及其附属设施不符合合同要求,或未按合同规定对房屋进行维修养护,危及承租人正常、安全使用的,应负责修理;承租人有权要求支付违约金;给承租人造成损失的,还应负责赔偿。 (3)出卖、转租房屋时,未按法律规定保证承租人优先购买权或优先承租权的,应负责赔偿损失。 2、承租人的违约责任 (1)未按约定支付租金的,除补交租金外,还应偿付违约金。拖欠租金达到一定期限(私房租赁为6个月)的,出租人得解除合同。 (2)对出租房屋使用不当,造成房屋及其附属设施不合理损害的,应负责恢复原状或者赔偿损失。 (3)擅自转租、转借、换租房屋或利用房屋进行非法活动的,出租人有权解除合同,并得请求支付违约金。 承租人的权利在承租期内占有、使用房屋。租期届满后,原承租人优先续租。承租人的义务按合同要求正当使用承租的房屋,按合同规定交付租金,在租期届满时将原房完好返还出租人。 出租人的权利是监督合理使用房屋,按合同收取租金,在租期届满后收回出租的房屋。其义务是将出租的房屋按合同规定交付承租人使用,并定期对房屋及设施进行检查、维修,保障承租人正常使用。 承租人和出租人还应当考虑在合同中设置在租赁期届满时,对承租人对所租赁房屋进行装修、装饰等添附物的处置安排。即约定此类添附物承租人自行拆除,恢复原貌;或是由出租人折价购买。
房屋租赁合同中,出租方与承租方会就逾期支付房屋租金事宜约定违约责任,常见表述为每逾期一天,承租方应按年租金总额的一定比例向出租方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约定期限的,出租方有权解除合同。那么房屋租赁合同违约责任有哪些,房屋租赁合同有哪些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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