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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二审之中,如果涉及到笔迹鉴定,但是在一审之中没有批准进行鉴定的话,那么在二审之中,按照规定是不能进行笔迹鉴定的,如果要进行司法鉴定进行举证...
当事人申请鉴定,应当在举证期限内提出。符合本规定第二十七条规定的情形,当事人申请重新鉴定的除外。 对需要鉴定的事项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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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民事诉讼中,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二十五条规定,当事人申请鉴定,应当在举证期限内提出。如果在一审中没有申请笔迹鉴定的,二审法院按此规定应不予准许。笔迹鉴定是根据人的书写技能习惯特征、在书写的字迹与绘画中的反映,来鉴别书写人的专门技术。主要任务是通过笔迹的同一认定检验,证明文件物证上的笔迹是否为同一人的笔迹,证明文件物证上的笔迹是否为某嫌疑人的笔迹。笔迹鉴定不仅能检验正常笔迹,还可以检验书写条件(包括书写姿势、书写工具、衬垫物等)变化笔迹、故意伪装笔迹(包括左手笔迹、尺划笔迹)、摹仿笔迹和绘画笔迹。在同一人用同一支笔书写时,也可以用笔痕特征充实认定书写人的根据。
二审不能进行笔迹鉴定,具体情况如下: 1、民事案件审理中,当事人对于自己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人民法院根据案件审理情况,确定当事人应该提供证据及期限。2、对于一审没有申请笔迹鉴定的,或者申请鉴定又撤销申请,没有充足理由的,在二审审理时候不能再申请鉴定;如果是一审已经申请鉴定,因为一审法院没有法律依据却不予批准的,或者其他原因导致鉴定未能做出的,可以再申请鉴定。比较书写动作一般状况特征、文字布局特征、书面语言特征的相同与不同;比较单字或笔画单个特征的相同与不同;比较各组特征的相同与不同;比较各类特征的相同与不同;对于字迹多的检材,比较检验时要对上述四方面的相同特征和不同特征进行精确地统计分析,用数学方法反映书写习惯的量与质方面的异同。比较笔迹特征异同的方法,是以目力观察比较为主,并借助于摄影仪、比较显微镜、幻灯片进行形态比较。
在民事诉讼中,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二十五条规定,当事人申请鉴定,应当在举证期限内提出。如果在一审中没有申请笔迹鉴定的,二审法院按此规定应不予准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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